文/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业务中心课题组
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深交所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巩固提升服务民营企业、创新企业、中小企业的传统优势,加快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积极创新、有效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持续引导资金流向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薄弱环节,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截至2025年3月末,深交所累计支持民营企业发行债券3.67万亿元,占深交所债券发行总规模的36%。其中,公司(企业)债券发行规模为2.29万亿元(含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ABS)发行规模为1.37万亿元,REITs发行规模为81亿元。目前,民营企业债券期限以3年期和5年期为主,债项评级以AA+和AAA为主,发行人或原始权益人位于广东、北京、重庆等多个省市,主要分布在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制造业等10余个行业。为更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深交所不断丰富产品体系和规则体系,积极推进一二级市场协同发展。
1. 加快产品创新、丰富产品体系,持续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
一是聚焦“五篇大文章”,推出精准服务民营企业系列债券产品。顺应国家战略,推出科技创新债券、绿色债券、低碳转型债券、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等专项品种,以及数字经济、专精特新等主题债券品种,提高精准服务民营企业的质效。截至2025年3月末,深交所发行“五篇大文章”领域债券产品1.31万亿元。以科技创新债券为例,发行人涉及科技创新、科创升级、科创投资、科创孵化四类主体,累计支持TCL科技、中兴通讯等民营企业,募集资金用于新材料研发、半导体、高端装备、集成电路、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更好推动“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超前布局未来产业”战略部署落地实施。
二是发挥股债协同优势,推出纾困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助力民营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深交所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上市公司及股东发行债券产品,融资规模占深交所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总规模的比重超过四成。实践中,深交所还创新推出纾困债,发行规模达234亿元,有效支持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鼓励具备条件的主体发行股债结合产品,发行规模近0.56万亿元,助力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积极作用。可交换债券和可转换债券具有融资成本较低、安全性高和条款灵活的特点,兼具债性和股性,作为一类特殊债券品种能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样化的融资方式。
三是首创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模式,使“知产”变“资产”,服务延伸至IP领域。2018年深交所探索推出全国首单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实现大类资产破冰,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和应收账款等多种模式,实现专利、商标、版权全覆盖,在缓解民营科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2025年3月末,深交所已累计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323亿元,惠及约2100家科技创新企业,盘活7000余项知识产权,占全市场发行规模八成以上。其中,民营科技企业约2000家,平均每家融资约1400万元,涵盖数字经济、AI、智能制造、5G、专精特新、生物医药、人才示范点等多个重点领域。
四是首推供应链证券化融资模式,借助核心企业信用,服务对象延伸至上下游中小民营企业。2016年7月,深交所创新推出全国首单供应链金融ABS产品,帮助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盘活对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资产,开拓出一条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新路径,实现低成本融资。截至目前,深交所核心企业供应链应付账款ABS近0.80万亿元,覆盖地产、建筑、汽车制造、物流交通、电力、农业、金融等10余个行业,帮助数万家供应链企业加快资金回笼。
五是加快推动多层次REITs市场发展,助力民营企业做大做优做强。试点5年以来,深交所已上市REITs产品22只、募集资金578亿元,涵盖产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清洁能源、水利设施等资产类型,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市场功能稳步发挥。一方面,引导民营企业通过REITs市场打造“资产上市平台”,有效支持首单农贸市场(华威)、顺丰仓储物流项目发行REITs产品,受理首单数据中心REITs(润泽),形成存量投资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另一方面,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发行产业园区和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为民营企业提供办公、住宿等配套服务。同时,积极探索Pre-REITs、私募REITs、公募REITs多层次市场建设,为民营企业项目“募投建管退”提供全链条融资服务。
2. 健全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疏通民营企业融资堵点卡点
创新第三方增信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增信功能,凝聚多方合力,壮大民企债券买方力量。截至2025年3月末,深交所累计发行具有增信担保措施的民营企业债券0.64万亿元。在中国证监会统筹指导下,深交所创新推出信用保护工具、“央地合作增信”模式,着力打造“一个好汉三个帮”的民营企业信用支撑屏障,增信模式特色明显,起到了示范引领效用。
一是推出信用保护工具、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创新“债券+保险”增信制度。2018年,深交所推出信用保护工具试点,先后落地信用保护合约和信用保护凭证业务,持续完善和深化民企债券融资支持机制。2021年,推出组合型信用保护合约,实现既可为单一参考实体又可为一揽子参考实体提供信用保护。截至2025年3月末,深交所已累计达成合约交易177笔、凭证项目22单,名义本金合计174亿元,撬动民营企业融资约234亿元,覆盖了化学制造、汽车制造、电气机械、计算机通信及商业服务等行业的民企发行人。
二是构建央地合作增信新模式,因地制宜创新信用联防制度。在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基础上,引入地方金融机构构建“全国+地方”双层增信,即由中证金融与地方担保公司、证券公司合作创设信用保护工具等方式,提升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债融资的可得性和便利性。2023年8月,深交所上市公司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央地合作增信”项目模式,成功发行全国首单海洋领域民营科技创新债券,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3. 加强二级市场建设,提升民营企业资金配置效率
一是更好发挥通用质押式回购业务功能,提高民营企业债券吸引力。联合中国结算推出受信用保护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放宽受信用保护回购担保品条件,更好满足更广大中小民营企业的债券回购需求。同时,联合中国结算支持信用债ETF产品开展通用质押式回购业务,提高信用债ETF产品的流动性、交易活跃度。
二是强化做市功能,增强民营企业债券流动性。近期,深交所修订债券做市指南,适当放低民营企业债券基准做市券准入门槛,支持优质民营企业债券纳入信用债基准做市券,提高了做市机制对民营企业债券的覆盖度。鼓励做市商积极开展民营企业债券做市报价,改善二级市场流动性,提高发行定价效率。截至2025年3月末,已有15家证券公司申请成为深交所债券做市商,多家做市商积极为民营企业债券开展做市服务,做市券余额累计达155亿元。
三是降本增效,提高市场各方获得感。为进一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高市场活力,深交所暂免收取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的流量费、交易经手费,同时配合中国结算暂免收取民营企业债券的证券登记费、派息兑付手续费、赎回回售手续费,实现各业务环节的相关费用“应免尽免”。
支持民营企业融资是一项综合性课题,需发行人、承销机构、增信机构、投资机构等各方合力推动,也存在一些难点。
一是部分民营企业资质较弱,公开市场发债难度大。民企相较于央国企而言资产体量较小,评级普遍不高,能够提供的资产抵押规模有限,导致在公开市场发债难度较大。此外,个别民企债券发行中存在虚假陈述、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场机构综合考量收益和风险承受能力后,对于中小民企债券项目的参与趋于谨慎、动力不足。
二是部分民营企业债券违约风险引发市场担忧,债券投资偏好趋同、趋谨慎。目前债券市场投资者以公募基金、银行及银行理财公司、券商自营及资管等为主,偏好优质央国企券,风险偏好较高的私募机构等债券投资者仍需进一步培育。近年来,民企尤其是民营房企的风险事件使得投资者在认购民企债券时存在顾虑,导致发行难度较大、成本较高。
三是部分增信机构参与民营企业债券业务积极性相对较弱,增信协调难度大。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部分民企债券出现信用风险事件或发生违约,导致担保机构、信用保护凭证创设机构的风险敞口较大,部分证券公司、地方担保机构、信用增进机构对民企支持意愿较弱。通过增加担保或配发信用保护工具等方式为民企债券融资提供增信仍需多方协调,以市场化方式常态推进增信支持的难度较大。
深交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中国证监会领导下,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加快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多措并举研究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快构建“接力棒”式债券产品体系,疏通全链条融资堵点卡点。推出更多直达实体经济重要领域的创新产品,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科技创新、绿色、低碳转型、乡村振兴、普惠民生、数字经济债券和ABS,推动人工智能、数据中心、智慧城市等新型基础设施,以及水利、文旅、养老等项目发行REITs,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探索形成“鼓励民企依托多元化增信发行债券筹集发展资金”+“引导中小民企依托知识产权与供应链金融ABS、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和ABS募集成长资金”+“支持民企和各类主体依托资产信用发行公募REITs、私募REITs、不动产持有型ABS、CMBS等产品,募集资金或形成服务民营经济生态圈”+“引导民营企业发行风险收益匹配度更好的股债结合产品,促进股债市场协同发展”等多元化融资体系,持续丰富民营企业融资服务工具箱。
二是准确把握优质民营企业、中小民营企业的风险收益特征,分类施策、针对性提供差异化融资服务。从优质民企看,重点支持产业链“链主”企业和供应链“核心”企业融资,鼓励优质发行人将募集资金通过权益出资、供应链金融等形式为产业链上下游民营企业提供支持,互促共进、协同发展。如大力引导优质企业发行中小微企业支持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产品,提高中小民营企业融资可得性。从中小民营企业看,统筹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探索“创新风险分担机制”,鼓励有关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外部担保、央地合作增信、信用保护工具等增信支持。研究推出债券市场“科技板”,探索发展高收益债券市场,加大对民营中小科技企业的融资支持。
三是强化一二级市场协同发展,提高民营企业债券投融资质效。一方面,优化发行注册流程,持续构建以偿债能力为核心的信息披露机制,推动更多符合要求的优质民营企业纳入知名成熟发行人名单,健全服务金融“五篇大文章”的绿色通道机制,提高发行审核质效。另一方面,多措并举提升二级市场流动性。持续引导做市商为纳入做市清单的民企债券提供做市报价,鼓励市场各方用足用好受信用保护债券纳入通用回购质押库等支持政策,加强买方市场建设。同时,加强多元化的债券市场投资者群体建设,推动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债券基金、纾困类基金等引导带动作用强的机构投资民企债券,不断培育出与其风险承受能力、收益要求相当的民企债券投资群体。
四是培育中介机构勤勉尽责、过罚相当的债券市场执业环境,涵养服务民营经济的优质生态圈。加大对民营企业培训宣传服务力度,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完善公司治理、优化债务结构,举办面向发行人、承销商、增信机构、投资机构的座谈会、交流会、培训会等活动,持续加强与地方政府、中介机构、投资者等各类主体沟通,增加市场各方互信度,合力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强化债券市场监管质效,持续健全债券市场防假打假制度机制,压严压实发行人第一责任、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持续完善债券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健全中介机构勤勉尽责、过罚相当、容错免责的执业环境与法律责任体系。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多元化的债券违约风险处置机制,稳妥防范处置重点领域风险,维护市场稳定运行。
(课题组成员:何鹏飞、廖甜甜、祝睿)
(此文刊发于《金融电子化》2025年5月上半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