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就控股股东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拟办理部分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一事作出说明。
2025年4月25日,深圳华强已在巨潮资讯网刊登《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无异议函的公告》,其控股股东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拟以所持部分公司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24亿元,且已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无异议函。
此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首期为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预计发行总额不超过7亿元。为本期债券发行,华强集团与受托管理人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及信托专用证券账户,名为“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5华强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华强集团拟将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600万股股份(包括股份信托登记期间产生的孳息)存放于该担保及信托专户,由金圆统一证券作为名义持有人,为本期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截至公告日,华强集团持有公司727888840股股份(其中包括通过其他专户持有的部分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9.59%。而拟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股份占华强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32%,占公司总股本的4.40%。公司表示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担保及信托登记办理的完成情况以及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的后续事项。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