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2月10日讯,近日,浙江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浙江新世纪期货在2023年对利用自有资金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相关业务的公允价值计量不够谨慎,反映出公司在财务规范管理等内控方面存在不足,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汪一青作为公司时任副总经理,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
对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浙江新世纪期货、汪一青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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