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4月9日,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两项债券发行计划,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科技创新债券及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科技创新债券期限不少于3年,募集资金用于资产负债配置及科技创新领域贷款,决议有效期为股东会通过之日起36个月。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与该行经营存续期一致,带减记条款,可补充其他一级资本,用于实现2026至2028年资本补充目标为实现本行2026年-2028年资本补充及使用规划目标。
两项发行均须经股东会及监管部门批准,存在不确定性,相关通函将登载于港交所及该行官网,并寄发予H股股东建议发行债券的完成须待达成若干先决条件后方可作实,包括但不限于取得本行股东及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而该等条件未必获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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