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医保局公布了两起典型案例。一起系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一起系个人冒用他人医保卡骗保行为。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基金的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北京市医保局表示,将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继续开展不定期医保基金专项飞检,强化警示教育,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和“救命钱”。

案例1 案情简介:
北京市医保局在对某医院检查过程中,发现该院疑似存在分解住院、重复收费、过度检查、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等违规情形后,对该院依法立案调查。按照《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依法调取该院相关资质材料,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核查并制作询问笔录。最终确认该院存在的分解住院、重复收费、过度检查、将非医保支付范围医药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的违规问题,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及《北京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C70016B010相关规定,决定追回上述违规行为造成的全部医保基金损失,并对该院处以人民币527308.24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 案情简介: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收到线索,反映董某某使用冯某某、彭某某、齐某、齐某某、田某某5名参保人的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骗取医保基金。
执法人员调取就诊明细、建卡信息表、支付明细表等资料,到参保人所在公司调取5名参保人就诊时段考勤记录、身体状况说明,证实参保人就诊期间均正常出勤,无对应就诊病症;同步核实董某某微信、支付宝绑定银行卡信息与医院支付记录一致。
执法人员对涉案人员、董某某、涉案医院接诊医生分别进行了询问。涉案参保人证实,冯某某转借5人医保凭证给董某某,本人未就医、未获利益,且不认识董某某;冯某某、于某(快递员)供述借卡、还卡的时间、地点及流程,有同事证言佐证;董某某如实供述借卡来源、用卡时段、就医购药流程(绑定本人手机号、自行支付、虚构病情开药),对286条就诊明细签字确认,承认骗取医保基金202383.99元;6家医院接诊医生否认知晓冒名行为,不存在超量开药情况。
董某某先后两次提交《主动退款申请书》,并全额退回医保基金损失202383.99元。
董某某从冯某某处获取5名参保人医保凭证,持上述凭证在6家医院冒名就医、购药,通过绑定本人手机号、自行支付费用、虚构“朋友行动不便需开药”的事实,骗取医保基金202383.99元。经“医院数据调取+参保人状态核验+多方证言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闭环,确认董某某冒名就医骗保的违法事实清晰、证据确凿,5名参保人无实际就医行为,接诊医生无违规情形。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依据法律法规,综合考量董某某如实供述违法事实、主动全额退赔、消除危害后果的从轻情节,责令董某某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202383.99元;对董某某处以骗取金额一倍即202383.99元的罚款。并将案件移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