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经开高创产业母基金公开遴选子基金
日前,湖南高新纵横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布公告:为推动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浏阳经开区”)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格局,浏阳经开区已设立浏阳经开高创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母基金”)。根据母基金投资规划,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遴选市场类子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母基金基本情况
母基金于2025年6月6日在浏阳经开区完成注册登记,总规模为30亿元人民币,由浏阳经开区与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母基金存续期为12年,自基金首期实缴资金到账之日起计算,其中投资期7年、退出期5年,延长期最长不超过3年。母基金管理人为湖南高新纵横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浏阳经开区简介
浏阳经开区创立于1997年,2012年获批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历经20余年发展,园区开发面积达37平方公里,已成为千亿级园区,形成以显示功能器件及电子材料、生物医药、智能装备制造为主导,以休闲食品为特色的“三主一特”产业格局。同时,园区抢抓“双碳”发展机遇,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已逐步形成规模。
目前,该园区聚集了蓝思科技、长沙惠科光电、盐津铺子、九典制药、华纳大药厂、南新制药、尔康制药、永清环保、宇环数控、高创稀土等近4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拥有A股上市企业8家、新三板挂牌企业7家、湖南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企业33家。
该园区拥有长沙市级以上科研平台217个,其中国家级科研平台12个、省级科研平台122个、长沙市级科研平台83个;建成普瑞玛药物研究中心、云普检测、辐照中心、环氧乙烷灭菌中心、医疗器械实训中心等产业配套服务平台,为产业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该园区先后获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全国“2024年营商环境十佳园区”、全省产业高质量发展园区,多年获评湖南省、长沙市“五好”园区创建综合评价先进园区,亦是湖南省医疗器械产业集聚度最高的园区,已成为长沙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三、子基金申报要求
(一)子基金管理机构应符合的条件
1. 注册资本:管理机构须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 管理资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管理机构登记,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第八条相关规定,且无《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中规定的禁止或限制情形。
3. 团队配备及规模
(1)管理团队成员需具备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的相关条件与经验,并拥有相应资格证书;
(2)配备的核心成员中,具有5年以上股权投资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在基金管理公司任职副总及以上职务的人员视为高级管理人员);
(3)基金管理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近三年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 投资管理能力:管理机构累计实际管理的各类已备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规模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或实缴规模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在子基金存续期内,须积极响应浏阳经开区产业及项目研判需求,出具项目分析论证报告。
5. 历史业绩:管理机构本身管理的基金在拟投资领域原则上需有1个及以上通过IPO、并购等方式成功退出的案例,或近五年内至少有5个投资成功案例(含管理运营团队主要成员的投资成功案例)。
6. 募资能力:具备较强的募资能力,拥有明确的意向出资人和确定的出资金额。
7. 投后服务能力:拥有深厚的综合服务能力与资源,能够为被投企业提供优质的投后增值服务。
8. 项目储备:具备较强的行业研究能力,拥有丰富的优质项目储备资源,并为所申报的子基金制定第一阶段投资计划。
9. 管理机制:子基金管理机构需实现科学管理与规范运作,具备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机制;按照国家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建立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拥有合理的项目评估标准、独立的投资决策机制、完备的投资和投后管理制度,以及完善的档案管理能力。
(二)拟新设子基金应符合的条件
1. 出资及返投比例:母基金对单只子基金的出资比例不超过该子基金认缴规模的30%,且不得成为单一最大出资人。子基金按市场化机制运作,子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及相关联基金管理机构管理的其他基金,返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母基金实缴出资规模的1.2倍。
2. 出资原则:母基金可根据投资项目情况,对子基金采取承诺注资方式分期到位,在社会资本到位后同比例出资。子基金其余资金需依法募集,境外出资人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 出资人资质:子基金所有出资人须为《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且均以合法资金认缴出资。
4. 资金使用限制:子基金资金不得用于贷款、股票、期货、房地产、金融衍生品等投资,不得用于赞助、捐赠等政府引导基金禁止的投资或支出事项。
5. 投资方向:主要投向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材料、高端装备等浏阳经开区重点支持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三)子基金管理要求
1. 子基金管理机构负责项目日常投后管理工作,需在每季度结束后20日内,向母基金管理人提交子基金季度项目投后管理报告;在次年5月20日前,向母基金提交上年度项目投后管理报告。
2. 母基金有权跟随子基金同一轮次投资优质股权项目,子基金管理机构不得排除或妨碍母基金跟投特定项目的权利。
3. 子基金在后续运作中,若因其他投资人合伙份额退伙、转让等变更,导致母基金出资超过约定认缴比例,母基金有权及时调整缩减认缴出资额。
(四)退出机制
子基金原则上于到期后进行清算退出。到期清算时,按照子基金章程或合伙协议约定分配收益或承担损失。
四、操作程序
母基金遴选子基金管理机构的程序如下:
1. 公开征集:由母基金管理人向社会公开发布遴选公告,受理基金管理机构申报。
2. 初选:母基金管理人对申报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核、筛选及磋商,根据申报机构情况综合研判,择优开展尽职调查。
3. 尽职调查:母基金管理人对通过初选的申报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并形成《投资建议书》。
4. 投资决策:将《投资建议书》及子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母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母基金根据决策结果及子基金募资进度,按分批设立原则设立子基金。
5. 组织实施:经母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母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拟投资子基金签订合伙协议,并按流程及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五、申报材料提交及受理
子基金管理机构需提交登记表、承诺函、基金管理机构及管理团队概况、拟设基金情况、其他相关文件等材料。申报机构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若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情形,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按规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一)格式要求
申报材料格式详见本申报指南附件,需按要求准备齐全、填写规范(签名、盖章、日期完整),不得留白;不符合要求的内容应直接划掉或填写“不适用”。
(二)封装要求
申报材料需提交纸质版一式五份(A4纸装订)及电子版一份。纸质版需加盖申报机构公章,侧边加盖公章骑缝章,用文件袋封装贴封,封贴处加盖公章。申报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还。
(三)筛选与磋商
材料受理后,母基金管理人将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初步筛选,并组织现场磋商。磋商要点包括规模放大效应、返投比例及返投实现能力、管理费率、门槛收益率、业绩报酬分配、拟设立子基金其他LP资金到位情况、团队具体责任人实力与水平、承诺服务质量、申报方案、完成时间等。
(四)材料提交与磋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178号汇景发展环球中心A塔36楼。
(五)公告有效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
六、联系方式
(一)母基金管理办公室
联系单位:浏阳经开区经济合作与营商环境工作局
联系电话:13975198506
地址:浏阳经开区康宁路9号
(二)母基金管理人
联系单位:湖南高新纵横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612096826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178号汇景发展环球中心A塔36楼
邮编:410000
附件:浏阳经开高创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子基金申请材料目.doc
来源:国资潇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