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深做透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两篇大文章”,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重点围绕集成电路、低空经济、生物医药、能源设备与材料、机器人、人工智能、软件信息等新兴产业领域,绍兴市产业基金拟组建科创子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培育出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现面向全国优秀机构,公开征集子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绍兴市产业基金简介
绍兴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下称“绍兴市产业基金”)是由绍兴市政府主导设立的产业母基金,成立于2022年3月,认缴规模150亿元人民币。基金设立宗旨是发挥财政政策导向作用,贯彻绍兴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重点投向绍兴市支持引导的新兴产业、传统经典产业等,加快推动绍兴市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基金由绍兴市国控集团有限公司全额出资,采取直接投资、定向基金、非定向基金方式投资。
02
子基金设立要求
(一)设立规模
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管理机构
通过公开征集方式选聘。
(三)出资金额及比例
绍兴市产业基金在单支科创子基金的出资不超过基金规模的40%且不超过8,000万元,剩余部分由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募集。
(四)注册地
子基金应注册在绍兴市内。
(五)基金期限
子基金存续期不超过15年(含),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再延长2年。
(六)管理费率
投资期内不超过子基金实缴规模的2%/年,退出期内不超过未退出项目初始投资成本的2%/年。
(七)投资方向
子基金重点围绕集成电路、低空经济、生物医药、能源设备与材料、机器人、人工智能、软件信息等新兴产业领域企业,以直接投资方式开展投资。
(八)决策机制
子基金成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基金投资、退出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具体由子基金管理机构负责组建。绍兴市产业基金有权向子基金委派观察员一名,对项目合规性享有一票否决权。
(九)分配机制
子基金采用先回本后分利原则进行分配,门槛收益率原则上不低于6%/年(单利),达到门槛收益后的剩余部分,子基金管理机构与出资人按照2:8进行分配。
(十)退出方式
子基金投资项目退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IPO、股权转让、大股东回购、并购退出等。
(十一)政策目标
在子基金投资期内,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企业的投资金额不低于子基金实缴规模的70%,且符合前两项标准之一的企业的投资金额不低于子基金实缴出资额的35%,具体为:
1.子基金的投资须为被投企业首两轮外部机构投资;
2.子基金投资时企业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上一会计年度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3.子基金投资时被投企业属于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十二)返投要求
子基金投资于绍兴市内企业的金额不低于绍兴方(含区县)出资额的1倍,管理机构返投绍兴的金额不低于绍兴方(含区县)出资额的1.2倍。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投资或返投绍兴:
1.子基金(或关联基金)直接投资注册登记在绍兴市的企业;
2.子基金(或关联基金)投资后将注册地迁往绍兴市的企业(迁注册地行为发生在子基金存续期内);
3.子基金(或关联基金)投资后,通过设立子企业形式将主要生产研发基地落户绍兴市的企业(确有实质性经营活动)。
(十三)约束机制
对子基金管理机构未按约定时限出资投资、严重偏离协议投资、造成绍兴市产业基金重大损失等情形,存在故意、重大过失,或有证据表明其没有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绍兴市产业基金有权选择提前退出,或追偿损失。
03
申报资质要求
(一)设立要求
子基金管理机构依法设立且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二)注册资本
子基金管理机构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三)出资要求
子基金管理机构、普通合伙人在科创子基金中的认缴出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子基金目标认缴总规模的1%。
(四)管理机制
子基金管理机构应具有完善的行业研究、创业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和投资决策机制,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能够为所投资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五)管理团队配备
子基金管理机构全职工作人员中至少有10名专门从事投资业务,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六)管理规模及成功案例
子基金管理机构或其主要股东(公司制)、普通合伙人(合伙制)或核心成员以骨干身份,共同累计管理创业投资基金实缴规模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且有3个(含)以上成功投资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的案例。
其中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子基金的投资须为被投企业首两轮外部机构投资;
2.子基金投资时企业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上一会计年度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七)募资能力
子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勤勉尽责,核实各出资人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要求。申请新设子基金的,子基金申请机构在提交子基金申报方案时,须至少已募集到拟设子基金目标总规模的30%资金(不含申请绍兴市产业基金出资部分),并提供出资人承诺函等佐证材料。
(八)其他要求
1.子基金管理机构未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列为异常机构且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等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
2.为保证基金管理机构对本基金投资管理的专注度,绍兴市产业基金在管子基金管理机构(含其控股股东、与基金管理机构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机构),未完成相关子基金投资进度70%的不得申报。
04
申请方式
(一)公告说明
1.公告网站。资格自评申报机构可在绍兴市科技局、绍兴市国控集团相关网站、公众号等公开渠道查询本基金征集公告,并自行评价是否符合申报基本要求。
2.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4日。
(二)资格报名
1.报名时间:同公告期限。
2.报名方式:有意向申报的机构,通过电子邮箱递交如下扫描版报名资料:加盖申报机构公章的介绍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相关监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登记备案证明(上述报名资料仅作为报名登记使用,报名时不对申报机构资格是否符合作出评判)。
报名材料接收邮箱:syf@ctzb.com
接收到完整报名材料后,《绍兴市产业基金科创子基金管理机构公开征集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等文件会邮件回复至报名邮箱。
(三)材料申报
机构须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承担完全责任。
1.申报方式:邮寄申报材料,邮寄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适南路55号10幢北区绍兴国控8楼,收件人:施宇枫,联系电话:18067673569、13122875210。
2.材料形式:申报材料分为纸质材料(六份)、电子材料(U盘)(一份)。其中纸质材料需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分别列出目录及对应页码并规范打印装订成册。电子材料(以U盘存储),应包含:(1)全部纸质材料扫描件(PDF文档);(2)可编辑文档,全部以WPS、WORD、EXCEL等格式制作。
3.装订提示:全套纸质的申报材料须左侧胶装,并加盖骑缝章,封面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外包装上须注明“不准提前启封”字样。
4.申报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4日17:00,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5.特别说明:所有申报信息应保证真实、全面、准确,不得虚报、漏报、选择性填报。纸质材料须与电子材料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最终以纸质材料为准。
(四)其他事项
本征集公告仅是一种要约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根据《申报指南》中明确的征集程序择优确定子基金管理机构,如未入选,不再另行通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绍兴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9日
来源:绍兴国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