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医疗保障局关于5起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有效防范基金安全风险,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现将近期部分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宁夏达美医药有限公司三沙源大药房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9月,灵武市交叉互查工作组对宁夏达美医药有限公司三沙源大药房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存在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4415元。
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4版)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永宁县医疗保障局做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415元;2.约谈宁夏达美医药有限公司三沙源大药房负责人,责令整改;3.暂停医保服务协议2个月。
案例二:宁夏普济堂沐康大药房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9月,灵武市交叉互查工作组对宁夏普济堂沐康大药房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存在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5310.31元。
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4版)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永宁县医疗保障局做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310.31元;2.约谈宁夏普济堂沐康大药房负责人,责令整改;3.暂停医保服务协议3个月。
案例三:永宁县望远镇人和药房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9月,灵武市交叉互查工作组对永宁县望远镇人和药房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存在无处方开药、超处方开药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14元。
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规定》(2024版)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永宁县医疗保障局做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14元;2.约谈望远镇人和药房负责人,责令整改;3.将存在无处方开药、超处方开药违规问题移交市场监管部门。
案例四:宁夏普济堂多康大药房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9月,灵武市交叉互查工作组对宁夏普济堂多康大药房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存在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医保结算数据与药店销售记录不符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3753元。
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规定》(2024版)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永宁县医疗保障局做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753元;2.约谈宁夏普济堂多康大药房,责令整改;3.将暂停医保服务协议1个月。
案例五:永宁县百姓乐大药房第一百四十八分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9月,灵武市交叉互查工作组对永宁县百姓乐大药房第一百四十八分店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存在超量开药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涉及违规医保基金5042.5元。
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规定》(2024版)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永宁县医疗保障局做出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042.5元;2.约谈永宁县百姓乐大药房第一百四十八分店,责令整改;3.将暂停医保服务协议3个月。
永宁县医疗保障局郑重提醒:
全县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医保基金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及协议约定,规范医保服务行为,坚决杜绝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来源:永宁县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