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有色(601212)4月23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长王彬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简称“甘肃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1号)。告知书显示,王彬在担任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兰石集团”)任职期间,因兰石集团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拟被处以140万元罚款。白银有色在公告中明确指出,所涉事项与本公司无关。
根据甘肃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兰石重装”)及其控股股东兰石集团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调查完毕。经查,2020年至2024年期间,兰石重装与兰石集团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公司未在相应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事项,造成年报重大遗漏。
据甘肃证监局查明,2020年至2024年间,兰石重装与其控股股东兰石集团持续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尽管各年度末余额多数已归还,但期间发生额巨大,且公司从未在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导致相关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各年度资金占用具体情况如下:
年度
发生额(万元)
占当期披露净资产比例
年底余额(万元)
归还情况
2020
9,700
5.59%
0
—
2021
61,600
19.34%
0
—
2022
226,520
67.72%
7,859
2023年初全部归还
2023
223,300
66.49%
26,431
2025年6月全部归还
2024
127,000
35.96%
0
—
合计
648,120
—
—
—
除年报遗漏外,兰石重装还因未及时对资金变动进行会计处理,造成2023年半年报虚增银行存款103,677万元(占当期披露资产总额8.15%)、2024年半年报虚增银行存款80,688万元(占当期披露资产总额6.24%),两份半年报均存在虚假记载。
甘肃证监局认定,兰石集团作为控股股东,组织、指使了上述资金占用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甘肃证监局拟作出如下处罚决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考虑相关当事人积极配合查处、占用资金已归还、主动供述调查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等因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甘肃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 万元罚款;
二、对张璞临给予警告,并处以 140 万元罚款;
三、对郭富永给予警告,并处以 110 万元罚款;
四、对卫桐言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
五、对武锐锐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
六、对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处以 400 万元罚款;
七、对阮英处以 150 万元罚款;
八、对王彬处以 140 万元罚款;
九、对张俭处以 110 万元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定,就甘肃证监局拟对公司实施的行政处罚,公司、兰石集团及相关责任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你们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甘肃证监局复核成立的,甘肃证监局将予以采纳。如果你们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甘肃证监局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公开资料显示,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22日,董事长为郭富永,公司于2014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603169.SH。公司业务涵盖传统能源化工装备、新能源装备、工业智能装备、节能环保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以及金属新材料的研发销售。是甘肃省属大型装备制造企业,为上市公司兰石重装(603169)的控股股东。王彬曾担任兰石集团董事长,后于2026年3月起出任白银有色董事长。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6日,是甘肃省属国企,2017年2月15日在A股上市,股票简称为白银有色,代码为601212.SH,是A股市场重要的有色金属冶炼加工企业,控股股东为中信国安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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