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是民众的“救命钱”,其安全关乎社会公平与稳定。然而,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倒卖“回流药”、虚构病情、虚假住院、空刷医保卡等手段,利用医保制度的漏洞骗取医保基金。与此同时,我国药品市场规模庞大,种类繁多,涉及众多生产企业、流通环节和医疗机构。 据统计,药品追溯码当前承载了医保药品生产企业有4300余家,医保药品约600亿盒,医保药品约24.7万种,流通企业1.1万家,定点医药机构有93万家。
加强药品全生命周期追溯管理,特别是推进药品追溯码在医保领域的应用,以及成为防范骗保行为、保障基金安全、提升监管效能的重要抓手。药品追溯码是国家为实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有效防范非法药品进入合法渠道,确保药品质量安全而制定的;是实现药品“一物一码、物码同追”的必要前提和重要基础;是用于唯一标识药品各级销售包装单元的代码。 对于老百姓来说,能够了解药品的来源和质量,有效防范“假冒伪劣药”及“回流药”的情况发生。 对于医院来说,确保了患者用药安全,提高了发药准确性和工作效率。
“一药一码”,让回流药“无处遁形”
当前在医保政策惠民的同时,一些不法分子也借机违法倒买倒卖药品牟利,通过“医保取现”“高价回收”等手段诱导参保人倒卖医保药品。这种通过医保报销渠道获取的药品,经非法转手后再次进入市场销售的,就是“回流药”。“回流药”危害极大,在损害医保基金安全的同时,还严重威胁群众用药安全。
今年5月,媒体揭开了武汉部分医院、药店、药贩子与参保人联手构建“回流药”购销链条的黑幕。去年8月,一起由陕西榆林警方侦破的“回流药”黑色产业链案件,案件被查处时,药贩子囤积了近30吨“回流药”药品。去年11月,据国家医保局公告,同一款药品竟然在46家医药机构中被重复扫码超过3次,且均进行了医保结算……
为打击药品领域“回流药”问题,国家医保局正在全国范围推进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工作。大数据时代,以回流、串换药品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无所遁形”。全国各地的药品通过“一扫一验”,便可知晓“前世今生”。2024年4月,为从源头遏制纠治医保药品倒卖、回流、串换等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医保药品耗材的质量,国家医保局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应用工作。2024年9月,国家医保局在国务院“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提出健全“1+3+N”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1”是基础信息平台,其中包括“一药一码”,指的就是利用开展医保药品耗材的追溯信息采集应用工作。2025年3月,国家医保局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印发《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明确要求2025年7月1日起,定点医药机构在销售环节按要求扫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
什么是药品追溯码?药品追溯码是印制在药品包装盒上的20位唯一代码,相当于每一盒药品的“身份证”,是药品一“出生”即被赋予的标志信息,具有唯一性。它记录了药品从生产到流通的全过程信息,通过扫描追溯码,可以查询药品的生产企业、批次、有效期等详细信息,确保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当我们买到药品后,可以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上扫一扫药盒上面的药品追溯码来了解相关信息。按照有关药品和医保管理规定,一盒药品只能卖一次,一盒药品的追溯码,也只应有一次被最终销售扫码的记录。若在流通过程中药品追溯码重复出现,该药品就可能是被“串换”销售的,或者是“回流药”、假药。
此前,据国家医保局介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医保药品追溯码的结果大致分为三种:未查询到该产品销售信息,查询到1次医保药品/耗材销售信息和查询到多次销售信息。 一是“未查询到产品销售信息”,建议等两天再次扫码,如还未出现,说明售出机构未扫描该盒药品上的追溯码,可向售出机构或有关部门反映。 二是“查询到仅有1次销售信息”,如确为本人购买的,说明该药品合法合规。如非本人购买,说明该药品此前已被出售过,极有可能为“回流药”“串换药”或假药,消费者可举报并拿着销售小票和药盒向售出机构索赔。 三是“查询到有多次销售信息”,说明该药品此前已被出售过,极有可能为“回流药”“串换药”或假药,消费者可举报并拿着销售小票和药盒向售出机构索赔。
基金监管进入新阶段,多地应用实践取得实效
国家医保局最新数据显示,自2024年国家医保局在全国范围推进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工作以来,将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延伸到医院、药店和参保人等终端使用群体,现阶段,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已经开放“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查询”功能,所有药店均可使用该功能对购进的药品进行扫码查验。“买药先验码、卖药必扫码”的社会共识已经基本形成,每天约有500万人次消费者通过药品追溯码查验药品真伪并主动维权。
随着药品追溯码的全量采集应用,医保基金监管进入了新时期、新阶段。据统计,我国超过60%的定点医疗机构和超过99%的定点零售药店已启动了药品追溯码的采集工作。 截至2025年6月,全国96.3万家定点医药机构接入追溯系统,覆盖率超过99%,追溯码数量418.28亿条,形成覆盖生产、流通、使用全环节的标准化数据网络。
目前,全国多地已推开药品追溯码的使用,各级医保部门和医药机构积极探索实践路径,在 系统建设、数据采集、监管机制、技术支撑等方面不断创新,逐步形成了具有示范意义的经验做法。
例如,作为全国唯一的国家追溯码应用联络点,自2023年以来,榆林在全国率先将药品追溯码从药品安全管控领域延伸到医保基金监管领域,“榆林样本”可供全国复制。榆林市医保局构建了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采取“采集”和“应用”同步推进的方法,以“追溯码基础数据库、药品进销存数据库、电子处方信息库和校验规则库”四库联建为中心的药品追溯码监管系统。系统包括追溯码监控平台、查询分析、重点药品监管三大模块,实现了数据统计分析和重点药品管控等15项功能。通过多数据库联动,在医保结算环节构建了防范医保药品违规销售的“防火墙”。该系统上线以来,比对了大量数据,成功拦截了定点药店同一药品的多次支付行为。
加强数据赋能联动,促进药品追溯码全流程覆盖
尽管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我国在推进药品追溯码全覆盖的过程中,仍面临着一些挑战。据央视网报道,虽然目前定点医药机构的接入比例较高,但仍有极少数药店因各种原因,未能接入药品追溯码系统。这就可能为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使他们通过虚假销售记录等方式,让“回流药”进入医保体系。此外,不法分子还可能通过伪造电子凭证或“贴码”等新手法,包装没有赋码的药品进行欺诈销售。
药品追溯码采集工作不仅关系到打击假劣药和回流药问题,还涉及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多个环节的全链条管理,其数据的规范性和流通链的完整程度,对应用的效果至关重要。在6月20日由中国医疗保险杂志社举办的“医保新视界研讨会(第一期)——药品追溯码医保监管应用”上,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信息化与大数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重庆药品交易所董事长朱刚令提出,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全流程覆盖存在着多个方面的难点堵点: 一是政策协同不足,标准尚未统一; 二是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尚未健全;三是企业参与积极性有待提升;四是“买药先验码“共识有待巩固;五是多部门监管合力尚未有效形成。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 强化政策协同、统一标准规范是推动药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关键方向。“目前国内各地两定机构系统追溯码应用改造标准不一,手动上传错误或无意输错追溯码屡见不鲜,一旦与正常结算药品上传的追溯码雷同时,就会出现重复数据的假阳性。比如上传追溯码数据不精准甚至错误,导致系统监测出的同一药品重复上传结论错误。”陕西省榆林市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中心主任韩海军建议国家统一数据上传方式和标准,或暂采取非白名单药品统一实行强约束机械式上传,提高追溯码数据的精准性。
国新健康副总经理、首席运营官刘英杰认为实现追溯码的全量实时采集和应用创新需要强化顶层设计,完善“三医”协同治理机制,加强与药监、卫健等部门的政策协同和联动治理。
药品追溯码的应用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监管的重要举措。如何实现全流程、全量采集和全场景应用?朱刚令认为需要在加强统筹执行、细化地方政策、统一技术标准三个方面进行统一。比如 在加强统筹执行方面,按照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通知,加强对药品追溯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 在细化地方政策方面,地方及时出台针对各环节扫码的具体实施细则、指导方案。结合实际制定特殊药品追溯细则,对中药饮片、院内制剂明确赋码层级和采集要求,避免区域政策差异割裂追溯链条;在统一技术标准方面,实现药监、医保现有药品追溯系统、平台联动,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三码映射库”、药品追溯码规则库、包装级联映射库,实现数据互认,支撑全链条数据关联。除此之外,他还强调未来还可以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深化部门联动、促进落地执行以及加大技术创新与应用支持等方面进行努力。
来源 | 中国医疗保险 不知
编辑 | 刘莹 张雯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