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印发《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方案》,中央财政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四好农村路”发展。各省份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本省份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市县落实对农村公路的主体责任。各地可继续安排政府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用好农村客运补贴资金保障农村客运稳定运行。加强资金监管,省、市、县级财政部门做好监督专项资金支付进度工作,加强规划和财政预算的约束,严禁违规举借债务,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来源:金融界AI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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