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转贴一份湖南娄底中级法院的《布告》,提及一故意杀人罪犯胡某先后3次被判死刑,最终才执行死刑,引发关注。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注意到,《布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提及两名故意杀人罪犯当日已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其中,罪犯胡某先后3次被判处死刑。
《布告》显示,故意杀人犯胡某,1973年12月出生,初中文化,河南固始县人,曾因犯盗窃罪、贩卖毒品罪,分别于1992年12月26日、2019年9月24日两次被判处死刑,缓刑两年执行。
2024年7月28日上午,罪犯胡某为达个人非法目的,在娄底市某单位篮球场边,用重物猛砸35岁的被害人邓某某头部,致邓某某重型颅脑损伤死亡。
本院依法对罪犯胡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与前期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有网友不解,胡某在故意杀人前,已两次被判处死刑,第二次被判处死刑为2019年,2024年故意杀人时应在服刑期间,为何再次作案?
9月1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网传的《布告》内容属实。2019年,罪犯胡某被判处死刑后,等待上级的死刑核准期间,其又在监狱内杀害了其狱友,“他是在监狱内杀人。”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张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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