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
贵阳市白云消防接到市民举报
称白云区科新南街
有人员进行违规动火作业
接到举报后
白云区消防防火监督员
立即前往核查
经核查发现
白云区高新区科新南街
有3名作业人员
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擅自开展电焊作业
且作业现场未清理易燃可燃物
未设置专人监护
(邹某违规进行电焊作业现场)
(胡某某违规进行电焊作业现场)
(魏某违规进行电焊作业现场)
针对发现的问题
防火监督员当即制止违法作业行为
对无证作业人员
进行严肃的消防安全教育
详细讲解电焊作业
引发火灾的典型案例及严重后果
普及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办理流程和规范作业要求
同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
决定给予对3名无证违规作业人员
邹某、胡某某、魏某罚款人民币伍拾元
(对邹某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胡某某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魏某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动火作业是特种作业
相关作业人员
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
方可上岗作业
违规动火作业造成火灾事故
不仅可能造成无可挽回的人身、财产损失
还涉嫌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一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条 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贵贵提醒
违规动火作业一旦出事
轻则破财、重则害命
安全无小事,责任重如山
电焊气割作业"十不准"须牢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