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报(记者 马文博)日前,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等七家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涉虚拟货币等非法活动的风险提示。
提示强调,一些不法分子借机鼓吹有关交易炒作活动,打着稳定币、空气币(π币等)、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挖矿”的幌子开展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非法活动,并使用虚拟货币转移违法犯罪所得,严重侵害社会公众的财产安全,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
此前,1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明确指明了包括稳定币在内的虚拟货币及业务活动的性质。会议强调,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中国内地对加密资产是禁止交易的,普通人一定要加强风险合规意识。尤其是近年来市场对于虚拟货币的讨论度日渐增加,有不法分子以虚拟货币为噱头,打着高额年化收益的幌子,实际上平台跑路、资产脱钩等风险不容忽视。普通投资者需要摒弃投机心态,不参与虚拟货币相关交易及衍生活动,严守法律法规。
前述七家协会也提示,社会公众要高度警惕各类形式的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业务活动,包括谨防加入推广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业务活动的社群,警惕含有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历史收益、买卖建议或投机前景的虚假宣传等。
金融机构及相关平台要合规展业,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的业务,不得在宣传中出现“超高额回报”“无风险收益”等违规关键词,及时研判风险。各金融机构需要坚守本职工作,做好金融消费者教育,提高金融服务质效,不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和项目提供任何形式的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以合规、优质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留住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