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晚,志特新材公告称,公司于5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与尖晶投资共同投资设立志特尖晶基金的事项。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王凯丰)5月23日晚,志特新材公告称,公司于5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与尖晶投资共同投资设立志特尖晶基金的事项。
志特新材表示,基于宏观环境的动态演变,经综合研判,公司审慎决定不再推进以志特尖晶基金为主体的投资运作,公司将通过其他方式开展投资。经与合作伙伴尖晶投资充分沟通协商,决定终止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志特尖晶基金事项。
回溯来看,2025年2月19日,志特新材公告称,公司拟与上海尖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晶投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20,0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19,900万元,占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99.50%
2025年3月31日,志特新材与尖晶投资共同投资设立的宁波志特尖晶数智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志特尖晶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截至5月23日,志特新材已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志特尖晶基金实缴出资995万元。
志特新材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志特尖晶基金尚未开展具体项目投资。公司及尖晶投资将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并友好协商办理志特尖晶基金的解散、清算及注销等事宜,公司与尖晶投资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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