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的工作办法》(下称《工作办法》)。
《工作办法》围绕政府投资基金“投向哪、怎么投、谁来管”三方面提出多项政策举措。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首次在国家层面对政府投资基金的布局和投向作出系统规范。
在优化基金布局方面,《工作办法》要求基金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难以有效配置资源的薄弱环节,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着力培育新兴支柱产业,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在加强投向指导方面,《工作办法》指出基金投向须符合国家重大规划和国家级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不得投向限制类、淘汰类以及政策明令禁止的产业领域。
同时,《工作办法》还进一步明确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制定本地区重点投资领域清单,并据此优化基金布局和投向。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一些政府投资基金在设立和运作中,出现与地方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不匹配、基金定位不清、投向同质化等问题。
针对这些情况,《工作办法》对国家级基金和地方基金的功能定位和投资重点作出明确要求。其中,国家级基金要立足全局,围绕基金定位,重点支持国家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着力补齐产业短板、突破发展瓶颈。地方基金则结合本地产业基础和发展实际选择投资方向,在项目投资中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重点支持产业升级、创新能力提升,以及小微民营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孵化,引导社会资本有效参与。
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步制定了《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评价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发布涵盖13项具体指标的评价体系,建立起包括量化考核、穿透监管、奖惩联动的全流程管理机制。《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为强化监管效能,《管理办法》创新引入“穿透式评价”模式,母子基金按资金比例加权计算得分,确保评价直达底层资产;同时设立负面行为清单,将投向产能调控行业、严重失信、引发重大风险等五类行为纳入管控,对存在负面行为的基金不予出具评价结果,督促限期整改。
在激励约束方面,《管理办法》建立差异化机制:对排名靠前的基金,给予通报表扬、项目推介、融资成本优惠等多重支持,鼓励国家级基金加大合作力度;对投向不合规、排名靠后的基金,视情采取约谈、通报、调整出资及管理费等惩戒措施。
责编:叶舒筠
校对:冉燕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