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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近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开征求对《重庆市新时代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到,推动平台公司转型。支持通过资产重组、注入等方式优化平台公司资产结构,实现平台公司“轻装上阵”。鼓励平台公司运用REITs、债券、信托等工具拓展融资渠道。推动平台公司由城投向产投转型,积极拓展人力资源、能源服务、金融服务、企业咨询、供应链服务等经营性业务,提升市场化运营和“造血”能力。

公开征求对《重庆市新时代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为加快推动全市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对全市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现代化新重庆建设形成有力支撑,市经济信息委牵头起草了《重庆市新时代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1月10日—2026年1月16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6年1月16日(星期五)前将书面意见实名反馈至cqsyqb@163.com,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名并留联系方式。
附件:
1.重庆市新时代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重庆市新时代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6年1月9日
附件1
重庆市新时代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推动全市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对全市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现代化新重庆建设形成有力支撑,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方案所称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是指由国务院、市政府批准设立的以发展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的各类产业园区,包括国家级和市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等。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特色化、集约化、数智化、绿色化、规范化发展原则,以园区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培育新质生产力为主线,以推动新型工业化为关键任务,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为牵引,着力将产业园区打造成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和引领区,为我市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中心和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发挥核心支撑作用。
到2027年,园区建设运营效率显著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全市产业园区规上工业总产值达到3.2万亿元以上。到2030年,建成一批规模能级高、科创能力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现代化产业园区,全市产业园区规上工业总产值达到4万亿元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提升集群发展能级
1.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围绕“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持续优化全市园区产业布局,强化《重庆市产业园区产业地图》引导作用,按照园区产业关联度和资源禀赋对园区开展产业发展分类指导。突出园区主导产业首位效应,在科技创新、招商引资、资金扶持、项目落地、用地保障等方面按规定予以政策支持,推动形成“定位清晰、优势互补、协同联动”的全市园区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各区县人民政府,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以下任务均需各区县人民政府,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发展壮大产业集群。强化市级部门在重点产业集群项目生成方面引领作用,鼓励园区健全产业链招商、基金招商、场景招商、科技招商等新模式,以高质量项目招引支撑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支持园区前瞻布局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推动应用场景建设和开放,积极创建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等重要载体。(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委)
3.推动产业链深度融合。深化“链长制”工作体系,以“四侧”协同促进“四链”深度融合,推动园区大中小制造企业融通发展,构建区域产业链生态。鼓励园区定期发布产业链图谱和合作机会清单,推动链主企业开展“大带小”协同,提升关键环节本地配套率和供应链韧性。(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
(二)优化空间资源配置,增强承载保障能力
4.提升产城融合水平。持续完善园区及周边区域交通、教育、医疗、商业、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拎包入住”式高品质人才公寓和青年社区,推动园区向集生产、生活、生态于一体的现代化城市功能区转变。支持利用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按规定享受相关土地、财税和金融支持政策,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商务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发展改革委)
5.创新土地利用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存量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前提下合理转换,探索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支持有条件的园区扩区调区。推广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地方式,有序实施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深入推进园区用地专项治理,支持“零增地”改扩建、工业上楼、立体仓储,探索容积率优化、低效用地分割转让等盘活路径。(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6.强化要素资源保障。支持园区要素保障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重点强化水、电、气及工业蒸汽的稳定高效供应。鼓励有条件园区对生物医药、食品及农产品加工等有水质特殊需求的企业实施分质供水。推进园区电网升级改造,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光伏,建设智慧能源系统。严格落实供水供电供气企业的投资界面(不含接入工程的管廊管沟)延伸至企业建筑区划红线。(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能源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城市管理局,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7.降低要素使用成本。探索实施“午间谷电”“绿电直连”等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满足出口导向型、高能耗等企业绿电需求。支持园区内电力用户利用分布式能源和储能资源参与虚拟电厂建设,加快融入全市电力现货市场。支持在园区内及周边布局专业物流园区、专用铁路、专用码头,开展低空物流试点,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中欧班列打造特色化区域国际货代集聚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经济信息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利局,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三)培育优质经营主体,激发内生发展动力
8.构建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围绕“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上市企业”梯度培育路径,建立完善园区重点企业服务库,实施精准帮扶。加强中小企业成果对接、会展赛训等公益性服务协同,引导园区内大企业先试首用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产品。深入实施领军链主企业“鲲鹏”行动计划,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资本运作等整合上下游资源,加强上市辅导培育。(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委金融办、重庆金融监管局、重庆证监局)
9.拓展金融服务工具箱。深入推进“智融惠畅”工程,强化金融资源整合及信息交流,创新供应链金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产品,为企业提供精准化、个性化融资支持。支持园区探索“政银担”合作模式,联合金融机构建立完善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园区联动市级母基金、社会资本设立产业引导子基金,优化决策和容错机制,畅通S基金、并购基金、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等基金退出渠道,提升基金资产盘活及“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能力。(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人行重庆市分行、重庆金融监管局、重庆证监局)
10.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以企业“办事找园区、办事不出园”为导向,持续推动规划建设、项目审批、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等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依照法定程序下放至园区,明确并制定园区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适当增加配备园区干部队伍力量。提升“AI+企业码上服务”场景应用效能,拓展“免申即享”“容缺受理”范围,简化企业信息报送。推行涉企“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推广企业预约参访、集中参访机制,营造“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产业联盟作用,促进企业交流合作,规范服务行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司法局、市委社工部、市民政局等)
1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园区四至范围内,工业和仓储物流用地的出让金在扣除国家和我市按规定计提的规费后,区县留成部分优先安排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经确认后的园区内工业项目生产性用房及仓储、检验检测、自用车库等配套用房,减按国家和我市规定计提的专项资金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心城区一档区域每平方米68.6元,二档区域每平方米37元,中心城区以外的由各区县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行确定),高新技术企业及其全资子公司的生产性用房建设项目免缴配套费。(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财政局)
(四)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构筑区域创新高地
12.建设高能级科创平台。围绕全市“416”科技创新布局,支持园区联合企业建设国家级、市级创新平台,加快打造需求牵引和技术驱动的高水平创新综合体。推动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专业孵化平台等资源共建共享,支持为企业提供低成本试验场地、专用测试道路等资源。鼓励打造“创业+生活+社交”融合场景,建设路演中心、共享实验室、创业交流中心等。支持中心城区园区、企业通过“总部+基地”模式向全市辐射设计、研发、孵化、测试等科创资源,鼓励全市园区对接国内外先进园区畅通科创资源链接共享通道。(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运输委)
13.提升园区科创服务效能。深化“企业创新积分制”服务平台应用,深入实施技术改造再贷款、科技创新专项担保等政策。鼓励园区探索“拨投结合”“先投后股”“投贷联动”等模式,加强科创型项目前期支持力度。加快建设跨区域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提供快速确权、评估交易服务。争取拓宽专利预审服务范围,探索“批量预审”“卡脖优先”等机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重庆金融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14.加强人才引育服务。完善“塔尖”“塔基”的人才政策体系,建立分层分类评价支持机制,激励支持青年人才在渝创新创业。开展“巴渝工匠杯”系列职业技能竞赛,畅通优秀技能人才发展成长通道。支持园区、企业积极对接院校资源,建设实践实训基地、博士后工作站、人才驿站等载体,探索“校聘企用”“人才租赁”等合作模式,开展人才定制化培养。(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等)
(五)推进实数深度融合,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15.建设高标准数字园区。加快园区网络、算力、数据等数字基础设施整体升级,实现双千兆网络和工业互联网规模覆盖。鼓励园区建设一体化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建立园区企业数字档案,实现园区资产、经济运行、安全应急等环节数字化管控。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争创国家级高标准数字园区,对获评国家级高标准数字园区的园区,按项目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财政局)
16.加快推动企业“智改数转”。深入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天工焕新”行动,引导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及设备更新,支持中小企业关键设备和业务系统上云。打造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以“产业大脑+未来工厂”新模式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深度协同。探索面向中小企业的“微技改”政策和以链主企业牵头的“打包技改”模式,提供“小快轻准”数字化解决方案,降低企业转型门槛。(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科技局)
(六)推动绿色安全发展,提升可持续发展水平
17.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加大园区绿色基础设施投入,构建工业绿色微电网、新型能源调控系统,推动园区企业电气化和清洁能源替代。支持园区建立完善碳足迹管理、碳排放核查机制,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及标识认证,对园区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效诊断。深化“工业绿效码”等绿色低碳平台应用,完善绿色制造评价体系,推动绿色工厂、绿色园区、零碳园区等绿色制造主体扩容提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
18.强化园区安全生产保障。健全完善园区安全生产体系,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园区梳理安全应急管理重点工作清单,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支持园区配强应急设施、装备和专业队伍,将相关费用纳入财政专项资金保障。建设园区安全风险数字化管控平台,实现风险实时监测预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
(七)持续深化开放协作,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19.深化区域产业协作。深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产业协同,推广川渝高竹新区“政策就高不就低、成本就低不就高”等产业协作典型经验做法。积极承接沿海产业转移,探索跨区域项目联合评估、成本共担、利益共享等机制。强化市级部门对重大项目的要素资源统筹,鼓励市内产业园区围绕产业链开展协同招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
20.提升对外开放能级。深入推进“百团千企”“渝车出海”等行动,实施“出海服务一件事”改革,为企业提供海外市场信息、进出口手续办理、跨境金融等支持。鼓励园区建设跨境孵化器、海外研发中心等载体,探索跨境投融资联合预审机制。围绕产业链延链补链加强关键外资招引,引导园区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争取电信、生物医药等领域外商独资开放试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委、重庆海关、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经济信息委)
(八)创新管理体制机制,释放改革发展活力
21.深化园区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园区“管委会+公司”运营模式,加强管委会在平台公司发展规划、人事管理、投资决策等方面的指导,凝聚管委会与平台公司在园区综合管理、建设发展的工作合力,支持管委会、平台公司、其他行政事业单位之间人才流动。按照“多劳多得”“有为有位”的鲜明导向,探索实施园区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配置、竞聘任职、考核奖惩等机制,增强园区干部队伍活力。鼓励各区县(自治县)推进各领域与园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完善园区财政预算管理和独立核算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
22.推动平台公司转型。 支持通过资产重组、注入等方式优化平台公司资产结构,实现平台公司“轻装上阵”。鼓励平台公司运用REITs、债券、信托等工具拓展融资渠道。推动平台公司由城投向产投转型,积极拓展人力资源、能源服务、金融服务、企业咨询、供应链服务等经营性业务,提升市场化运营和“造血”能力。(责任单位:市国资委、人行重庆市分行、重庆金融监管局、重庆证监局、市财政局)
23.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健全完善园区开发区统计报表制度,抓好园区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落实园区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办法,适时迭代更新评价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价,强化结果运用,对考评成绩优秀的园区按规定予以政策、项目、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三、组织保障
坚持党对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全面领导,发挥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统筹作用,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对园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营造有利政策环境。各区县和园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因地制宜探索园区发展新思路、新模式,研究制定个性化、操作性强的政策举措,全面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建立典型经验总结推广机制,在全社会范围内凝聚园区高质量发展共识,营造比学赶超氛围。
附件2
《重庆市新时代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产业园区作是实体经济发展的主战场和产业集聚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加快推动全市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对全市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现代化新重庆建设形成有力支撑。市经济信息委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牵头起草了《重庆市新时代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
二、起草过程
为科学起草本方案,市经济信息委赴全市各重点园区开展实地调研,与园区企业深入交流座谈,充分吸收园区和企业意见建议。在起草过程中,多次组织开展专题研讨,两次书面征集各部门、各区县、各园区意见,最终形成方案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组织保障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了方案的总体要求,提出了到2027年、2030年的发展目标。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明确提出了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优化空间资源配置,培育优质经营主体,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推进实数深度融合,推动绿色安全发展,持续深化开放协作,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八大领域共23项具体任务。
第三部分是组织保障。明确了发挥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统筹作用、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协同、落实区县级园区主体责任、强化政策宣传引导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