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新华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新华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新华中证红利低波动ETF,基金代码:560890)已连续45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截至2026年1月29日日终,该基金已连续45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特此提示。
若发生基金合同终止情形,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该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二级市场交易等业务,基金清算剩余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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