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本次委托理财的本金为11,89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收回的本金余额为16,89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委托理财)。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阶段性委托理财,在确保不影响自有流动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的理财方式,但委托理财事宜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性资金的情况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二)投资金额
公司本次投资委托理财产品的本金为11,890万元人民币。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注:(1)上表统计口径为购买金额累计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时的理财产品存续情况和预期收益。
(2)上表中理财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预计收益金额”:已到期的按实际赎回时的收益率及收益金额统计,未到期的按预计收益率和收益金额统计。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其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公司财务中心会同董事会秘书处的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中心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甲方: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关支行
(1)理财产品:利多多公司稳利25JG3152期(21天看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2)理财产品代码:1201253152
(3)产品起息日:2025/4/9
(4)产品到期日:2025/4/30
(5)合同签署日期:2025/4/8
(6)理财本金:1,000万
(7)收益率:2.13%
(8)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交易杠杆倍数:100%
(11)流动性安排:产品期限21天。
(12)清算交收原则:投资兑付日2025年04月30日。
(13)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产品存续期内发生的信息披露费用、与销售及结算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均由浦发银行自行支付,不列入本产品费用。
(14)违约责任:客户无权提前终止(赎回)本产品;浦发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投资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在提前终止日前2个工作日内在营业网点或网站或以其它方式发布信息公告,无须另行通知客户。
2、甲方:天津天创服饰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
(1)理财产品:民生理财天天增利现金管理193号理财产品
(2)理财产品代码:FBAF19193
(3)产品起息日:2025/4/10
(4)产品到期日:2025/12/25(注:产品无固定期限,此处为预计到期日,根据流动性安排,可申请随时赎回)
(5)合同签署日期:2025/4/9
(6)理财本金:1,000万
(7)收益率:2.58%
(8)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交易杠杆倍数:100%
(11)流动性安排:无固定期限
(12)清算交收原则:产品开放日(T日)受理的有效赎回申请,赎回确认日是下一个产品开放日(T+1日)。赎回份额自下一个产品日(T+1日)起不再享有本理财产品的分配权益。赎回资金将在赎回确认日当日(T+1日)内到账。具体到账时间以代理销售机构提示为准。
(13)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
1.固定管理费率:0.50%/年
2.销售费率:0.50%/年
3.托管费率:0.02%/年
4.其他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交易费、手续费等按照国家有关法令规定属于理财资产应列支和承担的一切费用,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按相关法令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
(14)违约责任: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如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管理人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1.国家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到本理财产品的正常运作;
2.市场收益率大幅波动、投资标的发生风险或因其他原因,并有可能或实质影响到本理财产品所能实现的投资收益;
3.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资产提前终止;
如管理人决定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应至少在提前终止日前一个工作日进行披露。
3、甲方: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桥支行
(1)理财产品: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2)理财产品代码:CC39250409004
(3)产品起息日:2025/4/10
(4)产品到期日:2025/4/30
(5)合同签署日期:2025/4/9
(6)理财本金:2,000万
(7)收益率:2.17%
(8)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交易杠杆倍数:100%
(11)流动性安排:存款期限20天,起息日2025年4月10日,到期日2025年4月30日。
(12)清算交收原则:兑付日到期日当日,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13)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本存款产品收益的计算中已包含(计入)乙方的运营管理成本(如账户监管、资金运作管理、交易手续费等)。客户无需支付或承担本产品下的其他费用或收费。
(14)违约责任:在本存款产品运作期间内,客户无权要求提前终止该存款产品。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银行可单方面提起部分或全部终止本存款产品: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存款产品无法继续运作。
2.遇有市场出现剧烈波动、异常风险事件等情形导致存款产品净值出现大幅波动或严重影响存款产品的资产安全。
3.因法律法规变化或国家金融政策调整、紧急措施出台影响存款产品继续正常运作。
4.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当银行决定提前终止本存款产品时,将在提前终止日前两个工作日通过营业网点或银行网站进行公示,并于提前终止日后将客户本金及收益(如有)划入客户账户,划付信息以网银公告或网点公布为准。发生提前终止事件后,客户将面临再投资风险。
4、甲方:上海云趣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翔支行
(1)理财产品:交银理财稳享现金添利(惠享版)法人专属理财产品
(2)理财产品代码:5811325023
(3)产品起息日:2025/4/25
(4)产品到期日:2025/6/25(注:产品无固定期限,此处为预计到期日,根据流动性安排,可申请随时赎回)
(5)合同签署日期:2025/4/24
(6)理财本金:690万
(7)收益率:1.79%
(8)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交易杠杆倍数:100%
(11)流动性安排:申购的确认时间:投资者提出的申购申请时间在产品工作日16:00(不含)之前,其产品份额申购视为当日的交易申请;投资者在产品工作日16:00(含)之后或非产品工作日提出的申购申请,其产品份额申购视为下一工作日的交易申请。
(12)清算交收原则:赎回确认日是赎回交易申请日的下一个工作日。投资者赎回款项将于赎回确认日后1个工作日内到账。具体到账时间以代销机构提示为准。
(13)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
1.认购/申购/赎回费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另有约定外,本理财产品暂不收取认购/申购/赎回费;
2.销售手续费率:★I 类份额:0.25%/年;
3.固定管理费率:0.15%/年;
4.托管费率:0.02%/年;
5.产品运作和清算中产生的其他资金汇划费、结算费、交易手续费、注册登记费、信息披露费、账户服务费、审计费、律师费等,按照
实际发生时从理财产品中列支;
6.产品承担的费用还包括投后管理费、项目推荐费、财务顾问费等,按照实际发生时从理财产品中列支;
7.超额业绩报酬:本产品不收取超额业绩报酬。
8.强制赎回费:
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本产品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产品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管理人有权对当日单个产品投资者申请赎回份额超过本产品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本产品财产。管理人与托管机构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本产品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本产品前10名投资者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本产品总份额50%的,当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本产品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管理人有权对投资者超过本产品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
(14)违约责任:产品的终止出现以下情况,产品管理人有权终止本理财产品:
1.由于监管机构要求或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终止产品的;
2.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产品管理人无法继续履行理财产品合同约定事项的;
3.遇有市场出现剧烈波动、异常风险事件等情形导致理财产品收益出现大幅波动或严重影响理财产品的资产安全;
4.因理财资金被有权机关扣划等原因导致理财产品剩余资产无法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投资市场要求或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约定,或者继续存续无法实现投资目标;
5.相关投资管理机构或运用理财资金的第三方主体实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等相关文件约定的行为导致理财产品被动终止;
6.当负偏离度绝对值连续两个交易日超过0.5%时;
7.产品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认为需要终止产品的。
产品管理人终止本理财产品的,应提前公告本理财产品终止日、终止确认日、及产品终止后投资者应得理财本金及收益到账日,并根据本理财产品合同信息披露约定的渠道进行公告。
5、甲方: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关支行
(1)理财产品:浦银理财天添盈增利33号现金管理产品
(2)理财产品代码:2301239332
(3)产品起息日:2025/5/9
(4)产品到期日:2025/5/30(注:产品无固定期限,此处为预计到期日,根据流动性安排,可申请随时赎回)
(5)合同签署日期:2025/5/8
(6)理财本金:2,000万
(7)收益率:2.58%
(8)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交易杠杆倍数:100%
(11)流动性安排:无固定存续期限。
(12)清算交收原则:赎回确认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赎回金额划转至投资者资金账户。
(13)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
1.认购费:本产品不收取认购费。
2.申购费:本产品不收取申购费。
3.强制赎回费:
1)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本产品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本产品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管理人有权对当日单个投资者申请赎回份额超过本产品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本产品财产。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本产品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2)本产品前10名投资者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本产品总份额50%的,当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本产品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管理人有权对投资者超过本产品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销售服务费:0.50%/年
5.固定管理费:0.50%/年
6.托管费:0.05%/年
(14)违约责任:无。
6、甲方: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桥支行
(1)理财产品: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2)理财产品代码:CC39250508025
(3)产品起息日:2025/5/12
(4)产品到期日:2025/6/19
(5)合同签署日期:2025/5/9
(6)理财本金:3,200万
(7)收益率:1.30%~2.10%
(8)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交易杠杆倍数:100%
(11)流动性安排:存款期限38天,起息日2025年5月12日,到期日2025年6月19日。
(12)清算交收原则:兑付日到期日当日,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13)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本存款产品收益的计算中已包含(计入)乙方的运营管理成本(如账户监管、资金运作管理、交易手续费等)。客户无需支付或承担本产品下的其他费用或收费。
(14)违约责任:在本存款产品运作期间内,客户无权要求提前终止该存款产品。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银行可单方面提起部分或全部终止本存款产品: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存款产品无法继续运作。
2.遇有市场出现剧烈波动、异常风险事件等情形导致存款产品净值出现大幅波动或严重影响存款产品的资产安全。
3.因法律法规变化或国家金融政策调整、紧急措施出台影响存款产品继续正常运作。
4.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当银行决定提前终止本存款产品时,将在提前终止日前两个工作日通过营业网点或银行网站进行公示,并于提前终止日后将客户本金及收益(如有)划入客户账户,划付信息以网银公告或网点公布为准。发生提前终止事件后,客户将面临再投资风险。
7、甲方: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桥支行
(1)理财产品: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2)理财产品代码:CC39250512008
(3)产品起息日:2025/5/13
(4)产品到期日:2025/5/30
(5)合同签署日期:2025/5/12
(6)理财本金:2,000万
(7)收益率:1.30%~2.18%
(8)支付方式:银行根据合同直接扣款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交易杠杆倍数:100%
(11)流动性安排:存款期限17天,起息日2025年5月13日,到期日2025年5月30日。
(12)清算交收原则:兑付日到期日当日,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13)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本存款产品收益的计算中已包含(计入)乙方的运营管理成本(如账户监管、资金运作管理、交易手续费等)。客户无需支付或承担本产品下的其他费用或收费。
(14)违约责任:在本存款产品运作期间内,客户无权要求提前终止该存款产品。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银行可单方面提起部分或全部终止本存款产品: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存款产品无法继续运作。
2.遇有市场出现剧烈波动、异常风险事件等情形导致存款产品净值出现大幅波动或严重影响存款产品的资产安全。
3.因法律法规变化或国家金融政策调整、紧急措施出台影响存款产品继续正常运作。
4.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当银行决定提前终止本存款产品时,将在提前终止日前两个工作日通过营业网点或银行网站进行公示,并于提前终止日后将客户本金及收益(如有)划入客户账户,划付信息以网银公告或网点公布为准。发生提前终止事件后,客户将面临再投资风险。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委托理财产品“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本产品观察标的(挂钩标的):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下午基准价。(上海金基准价是指,市场参与者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平台上,按照以价询量、数量撮合的集中交易方式,在达到市场量价相对平衡后,最终形成的人民币基准价,具体信息详见www.sge.com.cn。上海金上午/下午基准价由上海黄金交易所发布并显示于彭博页面“SHGFGOAMINDEX”/“SHGFGOPM INDEX”。如果在定价日的彭博系统页面未显示该基准价或者交易所未形成基准价,则由乙方凭善意原则和市场惯例确定所适用的基准价。)
2、委托理财产品“利多多公司稳利25JG3152期(21天看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按照存款管理,按照监管规定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的缴纳范围,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与汇率、利率、贵金属、大宗商品、指数等标的挂钩。
3、委托理财产品“民生理财天天增利现金管理193号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本理财产品可直接或通过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间接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现金;
2)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
3)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 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
4)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本理财产品投资其他品种,经审议批准,在履行适当公告或披露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理财产品投资主体信用评级低于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与同业存单的,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应内部审批与信息披露程序。
4、委托理财产品“交银理财稳享现金添利(惠享版)法人专属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本产品投资于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主要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比例若无特别说明,均包含本数):直接或通过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以下金融工具:
1)现金;
2)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
3)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
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投资以上金融工具占产品资产总值的投资比例为100%。
5、委托理财产品“浦银理财天添盈增利33号现金管理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本产品募集的资金可直接或间接通过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等资产管理机构依法设立的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于以下资产,包括但不限于:
1)现金;
2)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
3)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
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三)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投资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上述产品的年化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办理本年度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中心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并实时关注委托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公司财务部门建立了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了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16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0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1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328)均为已上市金融机构。
上述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余额为16,8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即104,269.12万元)的16.20%。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等会计科目核算,收益在“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科目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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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除“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总理财额度”外,上表其他数据的统计口径为截至本公告日往前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理财产品存续情况和实际收益。
(2)上表中“最近一年净资产”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上表中“最近一年净利润”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绝对值。
特此公告。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