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詹钰叶)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公布的一则外汇行政处罚显示,宏利基金因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公司回应称,该行政处罚涉及的事件发生在约5年前,即宏利基金转为外资独资基金公司之前,公司积极与监管保持沟通并已妥善解决。
据公开信息,成立于2002年的泰达荷银基金是宏利基金的前身,也是我国首批合资基金公司之一。期间经过数次更名,至2022年11月,证监会批准宏利金融旗下子公司收购中化集团所持股份,原泰达宏利基金正式更名为宏利基金,成为国内首家合资转外资控股获批的公募基金。
经过20来年的发展,至今年年中,宏利基金的管理规模为955.61亿元,在近200家公募机构中排名62。对比同年成立的老牌公募,宏利基金的规模相对落后:招商基金的规模达到9062.01亿元,万家基金规模接近5100亿元,国投瑞银基金规模接近24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