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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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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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由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50万-100万份(含);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销售机构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该申请已经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036-677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3)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本基金的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财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