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江苏省委、省政府修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日前,江苏省委、省政府修订发布《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新版预案)。作为统领该省应急管理工作的“行动总纲”,新版预案立足江苏人口密集、产业体量大、风险类型多元的现实省情,对标国家最新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重点对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组织指挥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及预案管理等方面作出方向性、原则性的规定,着力发挥应急预案平时牵引应急准备、急时指导处置救援的基础性作用。
加强党的领导 理顺指挥体系
“跟2020年版本相比,新版预案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全过程各环节。”江苏省应急管理厅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三级调研员李蓉说,“党的领导从发文层面就体现出来了,原来是省政府发文,现在升级为省委、省政府联合发文。这对我们推进新版预案的贯彻落实,很有现实意义。”
徐州市应急管理局救援和预案管理科副科长丁东晓介绍,为将加强党的领导落到实处,新版预案明确,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省级应急指挥机构统一调度。同时,赋予市县级党委和政府结合实际建立指挥体制的权力。在突发事件处置现场,明确可成立临时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把组织优势转化为一线处置战斗力。
过去应急处置实践中,曾出现多支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各方力量调度衔接不畅、权责边界模糊的情况。新版预案进一步强化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明确省级层面由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协调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可根据需要设立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与指挥工作。
“新版预案明确了公安、卫健、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省委网信办等部门和单位的职责,让什么样的突发事件‘谁来管、管什么’一目了然,能有效杜绝推诿扯皮。”丁东晓说。
坚持防处并举 明确基层职能
“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将安全风险防范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推行安全风险分类分级管控制度……”风险防控关口前移,是新版预案的又一大亮点。
“受2024年11月实施的《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的启发,新版预案将风险管理理念从安全生产领域延伸到应急管理领域,推动应急管理工作从‘重处置’向‘防救并举、以防为先’转变。”李蓉解释。
在响应机制设计上,新版预案摆脱“上下一刀切”的束缚,规定省级层面应急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但不再要求各级应急响应级别必须分成四个级别,而是授权各地结合实际,科学设置应急响应层级和响应启动条件。同时划下底线,明确事发地响应级别不能低于上级,避免出现让公众难以理解的响应等级“倒挂”现象。
“这给了我们因地制宜的空间,可以结合本地灾害特点、救援力量实际来设定响应等级,不用生搬硬套。对我们来说,操作性很强,更好落地执行。”丁东晓表示。
同时,新版预案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要求,清晰划定乡镇(街道)、功能区乃至村(社区)的应急管理职责。新版预案要求乡镇(街道)、功能区等应当明确专门应急力量,开展巡查巡护、隐患排查、信息传递、先期处置、组织群众疏散撤离以及应急知识宣传普及等应急管理工作。
“新版预案把镇、村两级该干什么写得很具体。就拿防台风来说,今后我们推进人员转移避险工作,就直接对照新版预案的要求去落实,筑牢‘救早救小’的第一道关口。”常州市应急管理局救灾和物资保障科科长李霞说。
推动全链条管理 夯实保障底盘
从组织指挥体系建设,到风险防控、处置救援、恢复重建全链条运行机制,再到应急保障、预案管理、责任奖惩,新版预案构建起一套闭环完整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
针对社会关切的信息公开问题,新版预案明确,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省级层面应对时,由省委、省政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布信息;一般情况下,要在24小时内举行首场新闻发布会。
新版预案全面细化调查评估,明确重大突发事件由省委、省政府派出调查组或者省委、省政府授权省有关部门会同事发地设区市党委和政府进行调查与评估;较大、一般突发事件分别由事发地市级、县级党委和政府负责调查与评估。新版预案同时明确,上级党委、政府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提级调查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