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黄海汇创金石并购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专项子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公告
为深入贯彻盐城市工业强市战略,加速构建“5+2”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体系,充分发挥并购重组在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升级中的关键作用,盐城市黄海汇创金石并购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母基金”或“本基金”)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专项子基金管理机构。
本基金由江苏黄海金融控股集团联合中信金石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旨在通过市场化、专业化运作,重点围绕盐城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遴选具备丰富并购经验和产业赋能能力的优质基金管理机构,共同发起设立项目制子基金。子基金的核心使命是对在盐城有明确落地计划和重大发展潜力的优质并购标的进行投资,推动项目落地盐城,支持产业链强链延链补链,提升区域产业核心竞争力。
本次遴选工作遵循“公平公正、依法合规、项目导向、优中选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申报标准
(一)产业方向聚焦:项目核心业务必须紧密围绕盐城市“5+2”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方向,符合盐城市产业发展规划。
(二)落地计划明确:项目在盐城市有明确的落地或扩产计划,计划应包含投资规模、建设内容、预期效益和就业带动的具体内容,明确体现对盐城产业链强链延链补链的推动作用。
(三)交易方案可行:并购交易结构设计合理,估值公允,融资安排可行,退出路径清晰。
(四)行业地位领先:项目标的在其所属细分行业内具备领先地位,拥有核心竞争力和清晰的发展战略。
(五)经营基础扎实:项目标的具备良好的经营基础,产品或服务已得到市场验证,具备一定的营收、利润、资产规模。
(六)协同价值显著:项目落地后能与盐城现有产业基础、龙头企业产生良好协同效应,具备整合提升空间。
二、专项子基金设立要求
(一) 基本要求
1、子基金募集、设立、投资运作应当符合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要求;
2、子基金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产品备案,依法依规运作;
3、子基金直接投资于符合本公告所述投资方向及相关要求的单一并购标的项目;
4、子基金应当注册在盐城市内;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 子基金存续期限
子基金存续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年,且不超过母基金的存续期限。
(三) 子基金投资方向
主要围绕盐城市新能源汽车及核心零部件、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大健康、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等“5+2”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方向,对在盐城有明确落地需求、具备重大发展潜力和产业协同价值的并购项目进行投资。
(四) 子基金规模
母基金对单一子基金的认缴出资额原则上不超过9亿元,且不超过该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80%。
(五) 子基金管理费
1、续存期限内:管理费按照不超过子基金实缴金额扣除已回收投资成本的0.8%/年收取;
2、母基金出资部分的管理费计提与基金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3、每年实际计提金额为当年应计提金额的80%;剩余的20%部分中,每年应计提额的10%与当年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当年绩效评价等级为“差”的不予计提;另外10%在子基金清算时一次性计提,子基金清算时母基金出资部分未完全收回本金的不予计提;
4、延长期、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
(六) 子基金门槛收益和业绩报酬
子基金门槛收益率不低于年化单利6%,管理机构业绩报酬不超过超额收益的20%。
(七) 子基金落地要求
子基金的核心目标是推动优质并购项目在盐城落地发展,并带动相关产业链资源。子基金最终带动社会资本投资规模(包括项目自身落地投资及关联带动投资)原则上不低于母基金对该子基金实缴出资额的3倍。
(八) 投资限制
子基金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投资股票(以上市公司定增方式参与并购交易或为并购目的持有上市公司股票除外)、债券(国债除外)、期货、商业房地产开发等;
2、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
3、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存款,或者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符合合伙协议约定的可转债除外);
4、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5、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等方式违规募集资金;
6、从事名股实债、名基实储等变相增加政府债务的业务;
7、投向国家禁止、限制投资或者不符合国家及盐城市相关产业政策的领域。
三、管理团队申报要求
(一)基金管理人主体条件
遴选管理机构相关标准不得低于以下条件:
1、在我国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
2、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
3、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具备健全的内部投资管理、风险控制、财务管理、项目遴选及投资决策机制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二)基金管理人团队条件
1、成立5年以上管理人或团队有5年以上管理经验,管理人或团队历史所管理基金的实缴规模不低于20亿元,
有5个以上成功投资案例,成功投资案例是指投资项目的股权退出80%以上且退出部分年化收益率不低于10%,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团队成员合作关系较为稳定,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
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专项子基金申报程序
专项子基金管理机构由母基金管理机构公开遴选。
遴选程序包括:
1、发布公告;
2、项目材料初审:对申报方案进行审核,重点审查申报项目,排除不符合基本要求的申报方案;
3、管理机构尽职调查:对通过初审的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对管理机构登记备案、历史业务、组织架构、专业化经营、投资决策、投后管理、风险控制和财务、法务、业务等重要信息进行全面核查;
4、项目专项尽调:母基金管理机构将组织内部及外部专家,对管理机构提交的并购标的项目进行专项尽职调查和评估论证;
5、决策流程:母基金履行决策流程后确定遴选结果;
6、结果公示:
在https://www.jshhjkjt.com/上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的列为入选基金管理机构;
7、组织实施:子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协议签署、基金注册等基金设立工作。自入选结果公示期满后90日内,谈判未果或未如期完成基金设立的,入选基金管理机构的入选资格自动失效。
五、申报时间与方式
1、本次遴选公告长期有效,请按照本公告要求开展子基金管理机构申报工作,并按照附件要求准备详细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统一汇编成册,相关用印、格式、封面和装订要求详见附件。
3、申报材料汇编一式叁份,报送至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都东路82号。申报材料汇编用印后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邮箱
hhjk_fund@163.com
quhaoxiang@citics.com。
联系人:
黄海汇创
姓名:陈学伟
联系电话:18662077440
联系邮箱:hhjk_fund@163.com
中信金石
姓名:曲昊翔
联系电话:13693366910
联系邮箱:quhaoxiang@citics.com
六、其他事项
管理机构应对其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于弄虚作假的机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若子基金已完成设立程序但并购项目长期未能实质性启动,子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启动该子基金的注销程序。
母基金管理机构对本次遴选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本次遴选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申报机构自行承担。
母基金管理机构承诺对申报机构提交的非公开信息予以保密。
欢迎具备优秀并购项目管理能力和丰富产业资源整合经验的机构,携优质并购项目积极参与申报!
盐城市黄海汇创金石并购产业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5年8月29日
来源:江苏黄海金控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