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月27日讯,近日,江苏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雷信私募投资基金(南京)有限公司。
决定书显示,雷信私募投资基金(南京)有限公司在基金清算过程中存在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对此,江苏证监局决定对雷信私募投资基金(南京)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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