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东时间2025年5月28日,位于纽约曼哈顿的美国国际贸易法院作出关键裁定:特朗普以贸易逆差等为由,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征收的全面关税属于越权行为,裁定其无效。
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由 3 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裁定:国会没有授予特朗普设置关税的无限权力,总统没有单方面实施关税的权限,特朗普发布的全面关税命令被禁止。
这是特朗普发起全球关税战以来,首次遭遇的联邦法院败诉,此一判决将对特朗普的贸易政策产生深远影响
美国国际贸易法院规定,司法权在特定案件中通常由首席法官指派的一名法官行使,但当案件涉及国会法案、总统公告或行政命令的合宪性,或具有广泛和重大影响时,首席法官可将案件交由3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审理。此次裁定并非最终结果,特朗普政府若不服,可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上诉,最终还可上诉至美国最高法院,所以最终情况仍存在不确定性。
特朗普以“国家紧急状态”为由发起的关税种类繁多,包括对全球贸易伙伴征收10%的“最低基准关税”、征收“对等关税”,对中国征收20%的芬太尼关税,以及对进口汽车加征25%的关税。若特朗普不上诉,这些关税都将失去效力。
目前法院仅做出裁决,尚未下达禁令。若禁令在短期内落地,将直接发送至CBP,落地即生效。若关税叫停,禁令或适用于特朗普基于IEEPA加征的对华芬太尼关税、对等关税,取消20%芬太尼,取消10%对等关税。但232条款下的钢铝关税、301条款下的对华关税仍有效。基于此,美国对华关税可能降至12%左右。
5月28日,美国联邦法院的裁定给特朗普的“解放日”关税计划泼了冷水,明确判定该关税政策违反宪法,无法生效。法院认为,总统无权自行决定对哪些国家征税,特别是这种“一刀切”、全方位的惩罚性关税,应由国会决定。即便特朗普引用了《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也未赋予他这样的权力。
特朗普推行“解放日”关税政策的逻辑是,他认为一些国家对美国出口商品过多,进口商品过少,导致贸易逆差“不公平”,试图通过“对等征税”手段来平衡局势。然而,法院明确指出,这些全球性、报复性的关税命令超出了IEEPA给予总统的授权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案件并非由大公司发起,而是由“自由司法中心”代表5家美国小企业提起诉讼。这些企业业务范围涵盖葡萄酒和烈酒销售、教育玩具制作、音乐器材生产等。法官已下令“撤销被质疑的关税,并永久禁止其实施”。新华社报道,当天法院裁定暂停特朗普政府4月2日宣布的一揽子加征关税政策生效,不仅判定该关税“违法”,还强调其“对所有人都无效”,这无疑宣告了特朗普整套关税命令在法律层面被彻底废除。
尽管特朗普几乎肯定会上诉,但此次判决已让他的经济战略承受实质性压力。这反映出特朗普“总统一拍脑门、说搞就搞”的贸易政策在制度层面缺乏坚实基础。实际上,这已是特朗普关税政策面临的第七起法律挑战,此前还有13个州和多个小企业团体已排队与他打官司。
预计本次诉讼将又是一次拉锯战。据美国最新民意调查,特朗普民意支持率目前已跌倒了39%,比2月份下降了6个百分点,为有史以来最低纪录。后续法院究竟会如何判决?从法院独立性、国际规则和民意来看,应该会继续维持原判。但是最终结果,仍需要等待法院判决。
若最终胜诉,意味着中国纺织业原本可能面临的高额关税被进一步推翻或调整,中国纺织品出口美国的成本将降低,有助于提升中国纺织品在美国市场的价格竞争力。
在全球化日益复杂的当下,特朗普试图通过行政命令单方面改变贸易格局,不仅容易误伤本国企业,也难以持续推进。他这一系列操作看似是为了“让美国再次伟大”,但最终可能让美国中小企业承担成本,使国际贸易关系更加复杂,连本国法院都对此难以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