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财经《第一时间》)10月31日晚间,中国证监会、基金业协会,分别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征求意见稿)》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专门纠正基金产品风格漂移、忽悠投资者的行为。

业绩比较基准,就像是基金的“指南针”,它可以显示这只基金的钱主要投向哪里,是股票还是债券,是大盘股还是小盘股。此外,它还是考核基金经理能力的一把“尺子”。

过去,部分基金管理中存在“风格漂移”“挂羊头卖狗肉”等现象,业绩比较基准未能充分发挥“锚”的作用。为此,新规要求,业绩比较基准须真实体现产品定位,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新规还明确,管理人应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考核体系,体现产品业绩和投资者盈亏情况,健全与基金投资收益相挂钩的薪酬管理机制。

南方基金产品开发部高级经理 邹宇杰:与以往对业绩比较基准较为零散的要求相比,本次征求意见稿,把业绩比较基准从松散参考转变为刚性约束,促进形成“业绩、薪酬、声誉”的闭环约束。

华夏基金首席策略分析师 轩伟:新规不仅为投资者提供了评价基金的标准,更对基金公司选用业绩比较基准的行为实施严格监管,清晰的业绩比较基准有助于投资者形成合理收益预期。
业内人士还表示,监管部门将会引导行业机构在1年的过渡期内,分批稳妥做好存量产品的基准优化变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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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一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