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湾新区、龙湾区政府投资基金2025年拟参股子基金名单公示根据《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产业基金管理办法(修订)》(温龙政发〔2024〕9号)、《温州湾新区、龙湾区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温龙政办发〔2025〕45号)规定,经研究,拟同意深圳市倚锋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广东省粤科母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两家基金管理人为区产业基金阶段参股合作机构,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南隆门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源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雅榕(温州)股权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家基金管理人为区创投基金阶段参股合作机构,并合作子基金。现将管理机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名单见下表),公示时间:自12月15日起至12月22日止。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温州湾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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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5日
来源:龙湾财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