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6-011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精细化工产能升级、产业链延伸及绿色化工转型的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拓宽公司多元化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更好满足公司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及流动资金周转需求,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同时结合目前境外债券的市场情况,公司拟发行不超过2亿美元(等值外币)的境外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境外债”),期限不超过3年。
本次境外债发行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为提高本次境外债发行的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境外债发行事项,由董事会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及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根据实际情况全权办理与实施与本次境外债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境外债券方案
1、发行主体: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本次境外债发行规模为不超过2亿美元(含2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含离岸人民币,非离岸人民币按发行时外汇汇率计算),具体发行规模将视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确定,以国家相关部门审核或登记金额为准。
3、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本次境外债将根据香港联交所、澳门交易所或其它境外交易所的相关规则选择适当时机一次或分期向符合监管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境外合格投资者发售。
4、发行期限:本次境外债发行的债券期限为不超过3年,具体期限将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5、发行利率及税费:公司全额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承担本次境外债本息、税款及其他合理费用;本次境外债为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债券,具体利率形式及水平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境外债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定用途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公司用途、项目建设、债务置换、补充流动资金等,具体以取得国家发改委关于《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的相关批复载明内容为准。
7、上市地点:香港联交所、澳门交易所或其它境外交易所。
8、担保或增信措施:公司为本次境外债发行采取合理的增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担保、维好、由商业银行出具备用信用证等。
9、决议有效期:本次境外债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境外债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本次发行境外债券授权事项
为提高本次境外债发行的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境外债发行事项,由董事会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及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根据实际情况全权办理与实施与本次境外债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制定和调整本次境外债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境外债发行的发行主体、发行时机、债券种类、币种、发行规模、发行结构、发行市场、适用规则和法律、发行对象、期限、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费用、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内外部增信机制及相关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登记注册、境外债上市及上市场所、降低偿付风险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等与境外市场发行债券或票据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债券发行的承销商、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境外债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政策指引及监管要求而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与境外市场发行债券相关的所有公告、通函等);
3、办理与本次境外债发行相关的境内外政府部门及监管机构的审核、备案、登记及行政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发改委审核、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登记等),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债券发行的申报材料,签署、执行、修改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负责办理本次境外债在境外证券交易所的上市申请、电子呈交系统开户、规则豁免申请等一切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相关负责人作为上市代理人履行上述职能;
4、除涉及债券适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债券适用法律变更、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本次境外债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境外债发行;
5、办理与本次境外债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的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具体处理与本次境外债发行事项有关的事务;
6、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境外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境外债券符合公司精细化工产能升级、产业链延伸及绿色化工转型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多元化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更好满足公司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及流动资金周转需求,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实施本次发行计划,本次发行境外债券事项尚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核准或备案,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6-012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
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1月20日,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6年2月5日下午3:00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6年1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晚间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6年1月2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云南合奥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提请增加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云南合奥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86,046,51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28%,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5日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2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
■
特别提示: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1日和2026年1月26日晚间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3.00、4.00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个人股东持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二。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6)本次现场会议预计时间为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登记时间
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3日(上午9:00 -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1)登记地点: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号(红太阳证券部)
(2)联 系 人:江宗泽先生、王露女士、唐志军先生
(3)联系电话:025-57883588
(4)电子邮箱:redsunir@163.com
(5)邮政编码:21130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25
2、投票简称:太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如适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2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2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作为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受托人签字:【 】
委托人身份证件及号码:【 】 受托人身份证件及号码:【 】
委托人持股数:【 】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本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
投票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6-010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1月26日在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23日以书面、邮件或通讯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董事长杨一先生因公务原因不能主持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征询董事会相关成员意见后,授权公司董事张立兵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
根据公司精细化工产能升级、产业链延伸及绿色化工转型的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拓宽公司多元化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更好满足公司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及流动资金周转需求,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同时结合目前境外债券的市场情况,公司拟发行不超过2亿美元(等值外币)的境外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境外债”),期限不超过3年。
本次境外债发行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为提高本次境外债发行的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境外债发行事项,由董事会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及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根据实际情况全权办理与实施与本次境外债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制定和调整本次境外债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境外债发行的发行主体、发行时机、债券种类、币种、发行规模、发行结构、发行市场、适用规则和法律、发行对象、期限、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费用、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内外部增信机制及相关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登记注册、境外债上市及上市场所、降低偿付风险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等与境外市场发行债券或票据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债券发行的承销商、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境外债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政策指引及监管要求而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与境外市场发行债券相关的所有公告、通函等);
3、办理与本次境外债发行相关的境内外政府部门及监管机构的审核、备案、登记及行政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发改委审核、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登记等),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债券发行的申报材料,签署、执行、修改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负责办理本次境外债在境外证券交易所的上市申请、电子呈交系统开户、规则豁免申请等一切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相关负责人作为上市代理人履行上述职能;
4、除涉及债券适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债券适用法律变更、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本次境外债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境外债发行;
5、办理与本次境外债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的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具体处理与本次境外债发行事项有关的事务;
6、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