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上证国有企业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国泰上证国有企业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泰上证国有企业红利ETF,基金主代码:510720)即将进行本年度第12次分红。
该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日,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9916元,本次分红方案为0.030元/10份基金份额。
该基金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2日,除息日为2025年12月15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12月18日。分红对象为权益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该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该基金无红利再投资方式。
据了解,该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4年4月30日,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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