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管理费调整方案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待上述情况消除后,管理人将另行发布管理费率恢复至0.90%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2、投资者可通过下列渠道了解相关信息:
(1)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62-3;网站:www.ixzzcgl.com。
(2)本集合计划销售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本集合计划投资于货币市场,集合计划份额的每万份产品暂估净收益、7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会因为货币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因此,管理人有权根据集合计划运作情况调整后续管理费,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4、风险提示
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本集合计划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产品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本集合计划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