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莆田12岁女孩刘某琪被继母生父虐待致死案二审在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今年4月一审时,法院已判决继母许某花死刑,生父刘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刘某琪生母白女士告诉新黄河记者,一审宣判后,刘某表示要上诉,而她认为对刘某的判罚太轻,也提出抗诉。
9月16日,新黄河在庭审结束后从该案代理律师和生母处获悉,两被告人对自己的罪行并没有表示歉意。同时,刘某在庭上还为已被判死刑的许某花哭诉,认为其不应该被判死刑。
一审判决书显示,刘某琪辍学3个月后,她被许某花绑在厕所近17天。许某花以“惩戒外逃”为由,与生父刘某合谋,将刘某琪捆绑在卫生间,令其无法动弹和反抗,刘某手持木棍重击刘某琪,致其额头流血、手脚浮肿。17天内,刘某琪持续受到继母的虐待。生父刘某曾收到许某花发送的“刘某琪被绑卫生间、头脚受伤”照片后,并未制止。刘某还协助许某花网购约1600片泻药,大剂量给刘某琪喂食。
2024年年底,该案一审在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审法院判定,许某花长期对共同生活的三名未成年家庭成员经常性地实施折磨、摧残,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许某花连续多日摧残刘某琪,在明知手脚被绑并关在厕所17天的被害人身体虚弱,随时有生命危险,仍多次指使他人对刘某琪的头部重击,并自己动手殴打致其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作为许某花配偶、被害人监护人,明知许某花长期残忍虐待三名未成年人,不加以制止,还向许某花提供泻药,支持其虐待被害人,其行为亦构成虐待罪,系共同犯罪;明知许某花体罚被害人,还接受许某花指使故意伤害刘某琪身体,并放纵致其死亡,其行为还构成故意伤害罪。一审法院判决,许某花犯故意杀人罪和虐待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9月16日上午9时,该案二审在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新黄河记者了解到,这是生母白女士首次出庭直面两名被告人。经历3个多小时,庭审结束。生母白女士告诉新黄河记者,第一次见到两名被告人的时候她情绪激动,一直在掐着自己的手控制情绪。并且,两名被告人在庭上没有对自己的行为表达歉意。
白女士的代理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案件进入合议庭合议阶段,后续合议庭会根据庭审情况做出二审判决。代理律师表示,被告人刘某在庭上为许某花哭泣。“许某花认为自己仅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和虐待罪,刘某认为自己只构成虐待罪。”代理律师称,刘某在庭上为许某花哭泣,认为她不应该被判死刑。“刘某为继母哭泣,那谁为孩子哭泣呢?”代理律师表示。
新黄河记者还了解到,在庭上,两名被告人对自己的动机并未有过多阐述。同时,针对网传给刘某琪喂泻药一事,刘某坚称不知道是泻药,只知道是减肥药。
▌来源:新黄河客户端 记者 郑旭
▌编辑:曲珈熠 校对: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