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21日消息(记者 冯方)近日,沪深交易所双双对基金业务指南进行修订。两大交易所对存量ETF名称提出统一规范,要求存量ETF基金扩位简称未包含基金管理人简称的应增加基金管理人简称,基金管理人应于2026年3月31日前有序完成产品更名,保障业务平稳运行。
具体而言,对于基金简称编制规范,两大交易所明确,基金扩位简称应当取自基金名称,并与实际投资标的相符、含义清晰、指向明确,不产生误导和歧义。ETF基金扩位简称应按照“投资标的核心要素+ETF”结构命名,并包含基金管理人简称;增强ETF基金扩位简称应按照“投资标的核心要素+增强+ETF”结构命名,并包含基金管理人简称。
此外,在新版《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1号——相关业务办理》中,两大交易所还修订了其他多个事项。
上交所方面,新增了发售申请材料;修订了基金产品开发与变更业务办理流程;删除ETF网上现金发行期时长与变更次数限制;删除ETF网上现金发行全程比例配售相关内容,增加末日比例配售相关内容;修订ETF折算流程提交时间;删除ETF基金产品一级交易商取消、ETF基金产品特定机构投资者取消流程。
深交所方面,在“上市业务”中新增“是否属于可持续发展基金”参数和“PCF和净值文件校验”流程;完善基金交易价格溢价风险信息披露流程;将第二章“产品开发与变更”调整为“产品开发评估”,完善第四章基金发售流程,并新增标的指数相关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