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首席记者 谢惠茜
12月5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等七家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涉虚拟货币等非法活动的风险提示》(以下简称“风险提示”),要求各会员单位不得在境内参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交易活动,并提醒社会公众明辨风险、远离非法活动。
风险提示中指出,近期,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概念快速升温,一些不法分子借机鼓吹有关交易炒作活动,打着稳定币、空气币(π币等)、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挖矿”的幌子开展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非法活动,并使用虚拟货币转移违法犯罪所得,严重侵害了社会公众的财产安全,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
因此,七家协会联合提示,要正确认识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及相关活动的本质属性,指出“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是国家法定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我国境内流通使用。其中,π币等空气币无实质性技术创新,无明确的商业应用场景和价值,发行和运营机制不透明,欺诈和市场操纵问题严重,且常出现借其名义开展的传销、诈骗活动。”
七家协会要求,各会员单位不得在境内参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交易活动,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在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提供相关服务。
此外,七家协会还提醒社会公众要高度警惕各类形式的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业务活动。“虚拟货币价格大起大落,波动剧烈,常被用于投机炒作和传销诈骗等非法活动,请社会公众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切勿参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活动,以及借虚拟货币‘挖矿’名义开展的非法集资和非法发行证券活动。“远离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以免卷入相关违法犯罪活动,谨防加入推广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业务活动的社群,警惕含有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历史收益、买卖建议或投机前景的虚假宣传,拒绝点击含有境外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交易平台的链接及二维码等访问渠道。”
七家协会还表示,“如发现任何涉及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业务活动的线索,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