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包香港正在筹划有关公司控制权变更事宜,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嘉美包装,股票代码:002969)自2025年12月10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交易日。
2、本次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目前仅处于意向阶段,各方还需就具体条款进行磋商,本次交易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包香港的通知,获悉中包香港正在筹划有关公司控制权变更事宜,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目前,各方主体正在就具体交易方案、协议等相关事项进行论证和磋商,具体情况以各方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该事项正在洽谈中,目前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一一停复牌》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嘉美包装,股票代码:002969)自2025年12月10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交易日。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