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萧山区出台了新的拆迁补偿办法,目前已开始实行。
根据最新发布的实施办法,明确集中以全部或部分货币化安置,以“货币化安置款=货币化安置单价×货币化安置面积-农户应缴纳的安置房购房款”进行结算,另有货币化安置奖励和2%的购房奖励,同时积极探索房票安置模式。

货币化安置是指由补偿人向被补偿人提供货币化安置款,被补偿人自行解决安置用房的安置方式。
货币化安置单价以镇街为单位,由具备法定资质的评估机构,依据征收的集体土地周边普通商品房评估比准价格等因素估价后,由镇街(平台)会同区相关部门根据估价确定,报区政府批准后公布。原则上一年公布一次。评估机构按有关规定产生。跨年度实施的征收项目,仍以该项目初始确定的货币化安置单价执行。
被补偿人家庭可选择一次性或分期领取货币化安置款。分期领取的,补偿人应支付给被补偿人相应的利息,分期领取的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
有关奖励,根据被补偿人选择货币化安置的人数,给予8000元/人的货币化安置奖励,并一次性发放12个月的临时过渡费,过渡费标准按现行标准执行。
被补偿人在领取货币化安置款之日起12个月内在本区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凭购房纳税凭证,由补偿人给予购房款2%的奖励,但购房款超过货币化安置款部分不享受奖励。
值得注意的是,该办法中强调萧山区将“积极探索房票安置模式”。
2024年6月,考虑到人工费用等建造成本的不断攀升的因素,萧山区曾时隔7年调整了集体土地房屋的多高层住宅安置价格,安置价格均上调约10%,同时废止了2017年的旧政策文件。

萧山区征地、拆迁十分活跃,2025年已公开5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另1批取消),涉及100多个片区约1394公顷土地,其中460公顷属农民集体所有。
12月已发布8批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涉及盈丰、临浦、瓜沥、宁围街道,总补偿费用合计约9823万元,单笔最高超3600万,征地农转非可安置人数共有585人。


目前,杭州拆迁主要涉及两类,其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主要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临时过渡费和搬家补贴费等。
杭州现行的征地补偿标准按照一级至九级区片划分,一至四级的征地区片的安置方式有开发性安置、货币安置两种,一级区片的货币安置标准高达29万元/亩。

新政的落地,体现了城市更新进程中 “发展与民生” 的平衡。以货币化安置为主导,搭配灵活领取方式、多重奖励机制与房票模式探索,在贴合市场实际的同时,给了被征收人更多自主选择空间,也为城市更新、产业升级腾挪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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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乐居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