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络上频繁出现关于中国空军“警告无效时,可以开火射击”的坚定立场,这一表态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烈讨论,甚至在部分人中引发了振奋的情绪。
经过认真搜索后,我们发现有关“警告无效时,可以开火射击”这一指令在何时何地被中国空军提出的信息并未有明确的公开报道。然而,从近期中国空军在不同行动中的表现来看,可以明显看出这一立场是在应对外部挑衅的长期过程中,逐步增强并得到落实的结果。
大家都清楚,曾经有一段比较漫长的时间,在面对外军侦察机的近距离观察与挑衅时,我们的应对措施主要还是以高度警惕为主,尽量避免引发国际争议,通常的手段无非是精准跟踪、发出警告,最多也就是实现驱离。然而,这样的策略并未能实质性地解决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软弱的回应遭到了不少外军的轻视,有的战机甚至在不顾警告的情况下肆意挑衅,这让国军处于被动局面之中,也无形中增加了中国空军维护领空安全的压力。
但随着中国空军实力的迅速增强,我们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空安全的态度上也愈发坚定。例如,在2024年的珠海航展上,歼-35A等多种国产装备首次亮相,彰显出“远程化、隐身化、智能化”的先进特点;再比如,运-20的海外飞行展示,以及歼-10C在印巴空战中的表现取得的佳绩,成功击落多架印度战机;还有歼-10在泰国空军基地的精彩飞行表演,种种迹象表明了中国空军的强大实力。
强大的空军力量赋予了我们更加强大的底气,相应地对外军的应对措施也逐渐升级,并在某些实战案例中得到了体现。在南海空域,当澳军的P-8S反潜巡逻机靠近进行侦察时,中国的歼-16飞行员在对方无视警告时,果断地按下了发射按钮。同样,在央视报道的驱离外军机事件中,飞行员张占方对敌方多次无视警告的行为采取了果断行动,启动武器系统锁定目标,最终发射红外诱饵弹,成功迫使敌机撤退。
这些披露的信息足以表明,中国空军在面对无效警告时采取强硬手段的原则在实际操作中得到了充分执行,这不仅释放出一个重要信号,即强大的中国空军不再让“警告无效时,可以开火射击”只停留在口头上,而是拥有了果断采取行动的决心和能力。此外,这还展示了中国空军坚定捍卫国家主权和安全的决心,同时也在警告那些试图挑衅中国的国家,进行此类行为的风险并不小。
当然,不少网友也会询问这样的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的规定,“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安全和发展利益遭受威胁时,国家可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进行全国总动员或局部动员,采取非战争军事行动及战争行动。”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也作出了相关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陆和领水之上的空域为中国的领空,国家对领空享有完全的、排他的主权。”有法可依、依法处置,这应该成为国际社会通用的规则。
“警告无效时,可以开火射击”这一政策对我们而言,既合法又合理、合情。您对此是怎么看的?欢迎在评论区分享您的想法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