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财经》新媒体
作者 | 蒋金丽 编辑 | 蒋诗舟
股权变更获批后,淳厚基金火速更换了领导班子。
1月10日,淳厚基金发布了高管变更公告,涉及4个职务变动:贾洪波卸任董事长,继任者为陈红;邢媛卸任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继任者为左季庆;武祎卸任常务副总经理,继任者为申梦玉;刘远新卸任首席信息官。
根据公告,上述变动的生效时间是1月9日。就在同一天,证监会官网公示了《关于核准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批复》,核准上海长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宁国资”)成为淳厚基金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对长宁国资受让淳厚基金5880万元人民币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58.8%)无异议。
淳厚基金的新任领导班子组成,采用了“股东方引进+市场招聘”的方式。
董事长陈红来自股东方,现任上海长宁国投副总经理兼上海长宁国智小贷董事长,曾任职于长宁区金融办。
总经理左季庆和副总经理申梦玉此前在同一家公司工作过。左季庆是国寿安保基金首任总经理,履职时间长达9年,在2023年1月因“个人原因”离职。申梦玉曾担任国寿安保基金督察长,离职时间只比左季庆晚两天。
在经历了股东内斗、监管处罚风波后,这家“个人系”公募的股权纠纷,最终以国资控股收尾。
内斗风云
淳厚基金成立于2018年11月,注册资本为1亿元,初始股东全部为个人,由邢媛、柳志伟、李雄厚、李文忠、董卫军、聂日明分别持股31.2%、26%、21%、10%、10%、1.8%。
原本这是一群专业人士携手创业的故事,但因为初始股权架构没有控股股东,为后来的内斗埋下了隐患。
2022年3月左右,二股东柳志伟私下与三股东李雄厚、四股东董卫军签署股权买卖协议,在未通知其他股东和公司的情况下,取得了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之后,柳志伟向第一大股东邢媛摊牌,并有意收购她持有的股权。2022年4月,邢媛与柳志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同意以4000万元的价款出让10%的股权,并收取了2600万元的首付款。
同月,李雄厚辞任董事长,并推荐贾红波接任该职务。次月,邢媛邀请武祎加入淳厚基金,担任常务副总经理。
2023年11月,邢媛将柳志伟与多人违规签订股权转让的情况举报至监管部门。
外界也很快注意到淳厚基金的异常。2023年四季度开始,淳厚多次发布的基金定期报告,均未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引发市场关注。
随后坊间流言四起,邢媛和柳志伟公开互撕。
2024年8月31日,淳厚基金发布公告称,柳志伟涉嫌利用多重身份进行司法套利、监管套利等违法违规行为。其中提到,2024年4月,公司发现柳志伟持有两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代居民身份证,而且两套身份证号码不相同。
两天后,柳志伟以“小作文”反击,称持有两张内地身份证是“特定时期原因所致”,并提出“三重身份”的说法属于造谣污蔑。他还提到,两人之间的股权转被监管叫停后,邢媛拒不归还2600万元转让款,已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监管介入
随着这场唇枪舌战愈演愈烈,监管开始介入。
2024年9月,上海证监局披露了8份针对淳厚基金及相关责任人的罚单,其中7份是在当年3月就已下发。
根据罚单,贾红波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三年内不得担任公募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邢媛被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柳志伟被责令在规定期限内将持有的淳厚基金全部股权转让给合格的受让人。
但这场风波并未就此停息。
之后,淳厚基金多次发布关于股东整改情况进展的公告。2024年12月16日,淳厚基金在第三次公告中,将矛头指向上海证监局。
淳厚基金称,合计四次以书面形式正式向上海证监局提交了《关于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东相关行政监管措施强制执行的申请》,但上海证监局未就此事宜做出任何回复。并在公告中透露,已于2024年12月3日,将上海证监局诉讼至人民法院。
而后有传闻称,淳厚基金未配合监管部门正常工作,前者对此予以否认。
2024年12月17日,上海证监局就淳厚基金相关情况答记者问,并表示:“我局对拒绝、阻碍监管检查、调查,干扰监管执法的行为将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查办,严肃处理。”
同日,上海证监局公布了对柳志伟、李雄厚、董卫军、邢媛、贾红波、李银桂的立案告知书。6人皆因“涉嫌违反基金法律法规”,于2024年9月9日被证监会立案。
行业警示
淳厚基金的这场闹剧,在拉锯了近四年后,最终以长宁国资进场、高管换血收尾。
淳厚基金1月10日发布的股权变更公告进一步披露,柳志伟、李雄厚、董卫军、聂日明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26%、21%、10%、1.8%的全部股权转让给长宁国投。变更后的股权结构为:长宁国投股权占比58.8%,邢媛、李文忠持股比例不变,仍为31.2%、10%。
但长期的治理失序已明显拖累公司的发展。一方面,淳厚基金新发停滞,2024年之后没有发行过一只新基;另一方面,多只存量产品处于清盘边缘。
Wind数据显示,2022年6月末,淳厚基金的管理规模为352.94亿元,处于成立以来峰值。到2025年三季度末,已缩水至199.12亿元。
淳厚基金的案例,既为行业敲响了治理警钟,也为“个人系”公募的的风险处置提供了一种解决方案。
根据《公开密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个人系公募,即公司第一大股东为自然人的,不得变更为非自然人,但是因风险处置等证监会认可的情形除外。
从“个人系”转为国资控股后,告别动荡的淳厚基金能否顺利“重生”,仍有待时间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