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纳德·特朗普在26日再度抛出强硬言论,明确威胁称:任何对美国企业征收数字服务税的国家,都将遭到美国对其全部输美商品加征100%关税的报复。这一表态不仅语气激烈,而且几乎把贸易政策的杠杆直接拉到了极限,引发外界高度关注。 特朗普在社交媒体上点名欧洲国家,称这些国家正在讨论“即将”对美国科技企业征收相关税收。在他的叙述中,这类政策被视为对美国企业的不公平约束,因此他长期试图通过关税手段进行阻止。然而现实是,随着全球经济结构加速数字化,大量经济活动与税基逐渐从传统行业转向数字平台,各国政府也开始意识到,这一由美国科技巨头主导的领域正在形成新的财富来源,迫切希望纳入本国财政体系之中。

特朗普在帖文中写道:“请将这份声明视为警告:任何征收此类税收的国家,都将立即面临美国对其输美全部商品征收100%关税的回应。”更具冲击力的是,他还进一步强调,这项潜在关税措施将直接覆盖并取代此前任何既有贸易协议,等于将既有多边谈判成果置于不确定状态之下。 大西洋彼岸的欧盟方面则迅速作出回应,立场同样强硬。一名欧盟委员会发言人表示:“欧盟及其成员国有权在其领土内对经济活动进行监管。针对这些合法政策的单边措施毫无正当性。如果这类措施真的出台,欧盟将迅速且坚决地作出回应,以维护自身权利和监管自主权。”语气之间,没有任何退让空间。

就在特朗普发出威胁的同时,欧洲议会正在加速推进针对科技巨头的数字税方案。据估算,这项潜在税收规模可达430亿欧元,金额相当可观。根据草案设想,税率将在3%至5%之间浮动,适用于全球营业额超过7.5亿欧元、且在欧盟境内收入超过5000万欧元的企业。谷歌、苹果、Meta以及亚马逊等美国科技巨头,将成为最直接的受影响对象。这些征收所得未来可能纳入欧盟预算体系,用于覆盖2028年至2034年的财政规划。 欧洲议会方面进一步解释称,引入统一的数字服务税制度,有助于消除成员国之间税制分散带来的差异问题,同时为欧盟提供一个更具可见性与稳定性的“自有财源”。所谓统一税制,本质上是避免各国各自为政导致税收规则碎片化,甚至出现部分国家完全不征收的情况,从而削弱整体财政协调能力。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欧洲议会本身并不直接掌握所谓“自有财源”的最终决定权,这一概念在欧盟体系中主要指预算收入来源结构,但议会仍需对多年期财政框架,也就是欧盟整体预算进行批准。因此,在预算问题上,欧洲议会依然拥有实质性的否决影响力。此前部分欧洲议员已明确表态,如果新预算中缺少约600亿欧元的新增税收措施,他们将投下反对票。与此同时,欧盟委员会虽然也对数字税潜在收入进行了测算,但结果相对保守,仅约50亿欧元,差距主要源于不同计算方法与假设条件的差异。 事实上,特朗普并非首次对数字税问题表达强烈反对。过去他多次施压,反对外国政府针对美国科技企业征税或加强监管。早在此前,他就曾公开威胁,任何实施类似政策的国家都将面临新的关税措施。在去年的一则社交媒体帖文中,他甚至直指数字税及相关监管措施“本质上是为了伤害或歧视美国科技企业”。

此次最新威胁出现在他设定的7月4日最后期限之前。按照当时的安排,欧盟与美国原本应推动落实一项关税协议,将欧盟大多数对美出口商品的关税水平限制在15%左右。欧盟方面已在5月与美国完成相关贸易协议的框架性达成,但数字税问题始终被排除在协议范围之外,也因此长期成为双方摩擦的敏感焦点。 值得一提的是,这项贸易协议的形成过程颇具象征意义。据报道,欧盟委员会主席乌尔苏拉·冯德莱恩曾在访问特朗普位于苏格兰的高尔夫球场期间,推动达成初步共识,为后续谈判奠定基础。但即便如此,数字税议题始终未能被纳入最终框架之中。

从美国的角度来看,过去甚至曾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对数字服务税启动过关税调查机制。但截至目前,特朗普此番新的关税威胁将如何具体落地,仍存在很大不确定性:是会全面适用于所有相关国家,还是仅针对部分国家逐步实施,目前均未有明确说明。 与此同时,英国虽已脱欧,不再属于欧盟体系,但自2020年以来仍然实施2%的数字服务税,适用于搜索引擎、社交平台以及在线市场从英国用户获取价值所产生的收入。英国政府曾在政策文件中指出,现行公司税规则存在结构性问题,使得利润的征税地点与实际价值创造地点出现明显错位。

在制度设计上,英国的数字税设置了较高门槛,因此主要由大型跨国科技企业承担。官方文件强调,这一政策的核心目标,是确保大型企业能够对公共服务体系作出“公平贡献”,以回应数字经济时代税基分布变化所带来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