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是金融市场中不可或缺的固定收益产品,其发行主体的特殊性与风险特征的独特性,使其成为众多投资者资产配置中的重要选择。深入了解国债的发行主体及风险特征,是掌握债券投资基础知识的关键一环。本文将依据2025年全国最新修订的法案法规,对国债的核心属性进行客观科普。
国债的发行主体为国家中央政府。根据202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债法》相关规定,国债是中央政府为弥补财政收支差额、筹集重点建设资金等目的,以国家信用为担保向社会发行的债权债务凭证。需明确的是,国债与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不同,后者由地方各级政府发行,而国债的发行主体仅限中央政府,其信用背书覆盖全国范围的财政资源与政策调控能力。
从风险特征来看,国债的信用风险极低。由于中央政府掌握国家税收征管权、货币发行权等核心资源,具备极强的履约能力,因此国债在市场中通常被视为信用风险最接近零的债券品种。2025年修订的《国债法》进一步明确了国债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国债还本付息专项资金等,为国债的信用保障提供了法规层面的坚实支撑。
国债存在利率风险。作为固定收益类产品,国债的票面利率在发行时即已确定。当市场整体利率水平上升时,新发行的债券往往会提供更高的票面利率,导致已发行国债的市场吸引力下降,其二级市场价格随之走低;反之,若市场利率下降,已发行国债的价格则可能上升。这种因市场利率变动引发的价格波动,是国债利率风险的直接体现。
通货膨胀风险是国债的另一重要风险特征。若在国债持有期间,市场通货膨胀率超过国债的票面利率,投资者实际获得的收益将被通货膨胀抵消,导致实际收益率为负。这意味着投资者持有国债的资金实际购买力会出现下降,无法达到保值增值的预期目标。
部分类型的国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国债主要分为记账式国债与储蓄国债两大类,其中储蓄国债又包括凭证式储蓄国债和电子式储蓄国债。记账式国债可在证券交易所等二级市场自由交易,交易活跃度较高,流动性较强;而储蓄国债通常需要持有至到期才能获得全额利息收益,若提前支取,可能会按照持有期限扣除相应利息,流动性相对较弱。投资者在选择国债类型时,需结合自身的资金使用计划充分考虑这一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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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场资讯